新华网陕西频道12月1日电 记者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已基本完成首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共砍掉行政审批事项15006个。
我省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2000年7月开始,到2001年年底,基本完成了省政府部门首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各市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首轮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列入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围的省政府45个行政部门和5个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中,除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研究室、信访局4个部门没有审批事项外,其他46个单位和部门在改革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475项,通过清理,精简了657项,精简率为44.54%。全省10个市政府原有行政审批事项8323项,精简了3717项,精简率为44.7%,79个县(市、区)原有行政审批事项2.7805万项,减少了1.0632万项,县均精简率38.2%。
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束后,省、市、县三级都以不同方式将精简结果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了“一厅式”办公、“一窗口”对外办理审批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