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持续加强街道派驻机构管理

时间: 2024-08-16 09:40 来源: 江苏机构编制网

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形成条块工作合力,南通市崇川区围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以理顺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管理体制为抓手,持续加强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做深做实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印发《崇川区街道财政所派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崇川区街道司法所派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政所、司法所等街道派驻机构实行区直派出部门和属地街道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派驻人员日常工作由所在街道统筹管理,除履行主责主业外,还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征地安置等中心工作,工作经费及奖金福利待遇由所在街道进行保障。区级主管部门需对派出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街道派驻机构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属地街道,实行属地管理,打破派出人员身份标签,切实加强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限,推动派驻机构与街道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原则上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会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维护等中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引导派驻机构自觉主动参与所在街道的日常工作、临时工作和重点工作,促进派出部门、街道与派驻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互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派驻机构每年除向派出部门报告工作外,还要向属地街道党工委汇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进展,参与街道全局性、阶段性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三是细化考核办法,提升保障能力。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全区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方案》,赋予街道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建议权,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派驻机构依托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街道对派驻机构的年终综合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0%。将派驻机构职能运行情况纳入街道机构编制保障能力整体性评估,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统筹辖区内各街道区域面积、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法治需求等因素,进一步合理配置派驻机构编制资源,提升派驻机构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