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利县委编办紧紧围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标,“以三个保障”助力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机构保障。规范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置,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在县文旅局设立旅游服务中心,在6个旅游发展重点镇设立旅游发展服务机构,为打造地方文旅品牌提供机构保障。
二是做好人才保障。近年来先后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选调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了文旅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为文旅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三是做好营商环境保障。梳理文旅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事项188项,规范文旅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组建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各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稳步推进向乡镇下放部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权工作,不断优化文旅市场综合执法体系,为全县文旅事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