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咸阳市扎实制定“三定”规定

时间: 2002-03-26 00:00 来源: 机改动态(2001)第四期

在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宝鸡市、咸阳市市级机构改革进入了制定下发“三定”规定阶段。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加上编制部门前期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两市“三定”工作进展顺利:

宝鸡: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管理体制

要科学制定“三定”规定,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创新管理体制。为此,宝鸡市11月29日召开了“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科学运行机制”专题座谈会,市长吴登昌和机改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紧扣如何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如何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和WTO的运行规则,实行服务承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编办、计委、财政、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机构改革中如何转变职能、体制创新发表了积极意见。市长最后强调,市级机构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是方向,健全政府科学运行机制是目标,必须努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范行政审批;第二,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第三,推行服务承诺制。第四,建立政府效能监督机制。

截止目前,宝鸡市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市机改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共有48家。市编办正、副主任就各部门的“三定”情况,分头听取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反馈处理后,“三定”规定就可正式印发。

咸阳:加快工作进度 “三定”下发过半

在广泛征求部门职能调整、职责任务和内设机构设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作的意见》,对市级机关纳入实施“三定”规定的71个部门,除6个民主党派不制定“三定”规定外,其它65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已经市机改办逐部门认真审核,初步制定。其中,41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已由市机改领导小组审定,市委、市政府批准下发。这41个部门共理顺职能48项,转变职能84项,其中,取消54项,下放19项,降级8项,政事分开3项。其它24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在职能理顺后,将于近日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