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潮涌  破浪前行

时间: 2017-05-23 10:55 来源: 安康市编办

改革新潮催人进,筑牢基石兴大业。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改革开放事业大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6月起,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浪潮在安康大地全面铺开。

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应时而动、层层动员、扎实推进,于2016年10月全面完成市县区党政群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全市追赶超越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面部署    高位推动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职责交叉的“九龙治水”问题逐渐暴露;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放”不到位;政府服务“中梗阻”现象依然突出,等等。这些问题,亟须通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来加以解决。

改革就是“自我革命”。毋庸置疑,机构改革当中势必涉及多方利益调整,许多固有藩篱尚待突破。如何啃下这个“硬骨头”,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考验。
    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编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审议批准了10个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协调落实重大工作举措。

201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启方讲话,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同步启动党群机关机构改革。

2016年7月,市委召开市级党群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书记郭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市级党群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市编委先后印发《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拟定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期间进一步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改革健康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优化结构   理顺关系

机构改革不是简单地做“加减法”,而是要通过整合优化政府资源,做好“乘法”。按照同一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通过对相近职能的有机整合和归并,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有效解决政出多门、政策打架、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机构设置方面,一方面注重上下对应,保证政令畅通;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设置机构,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这次改革,安康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2个,比改革前减少5个。整合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组建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整合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市发改委加挂市物价局牌子;粮食局调整为市发改委内设机构;市外事侨务办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为强化中心城市管理,提高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新组建了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职责,在市国土资源局加挂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的牌子;为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规范完善了市县政务服务机构,设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实施了县区纪检监察统派直管全覆盖体制,统一设立了市县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县区改革中,县区卫生与计生部门整合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局;农业、林业、科技部门整合组建农林科技局;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整合组建文广旅游局;规划、住建部门整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县区政府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263个调整到198个,减少65个,精简24.7%。

                                          强化约束   严控编制

这次改革有两条“硬杠杠”:一是对政府机构设置实行总额限制,控制政府规模;二是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控人员编制数量,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明确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和直属事业机构事业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额基础上精简10%的目标。

在推进改革中,坚持做到“五个不”:机关部门正职一般不得党政分设;机关部门不单独设共青团、工会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兼职;政府及部门领导不配备领导助理;挂牌机构不设实体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同时,从严核定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政策法规和外事等内设机构一般不设,财务、人事、办公室等内设机构综合设置。

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坚持把政府职能转变与精简机构编制一并考虑,同步推进,做到权责清晰、职能优化、机构瘦身、编制缩减。按照内设机构只减不增、人员编制按比例核减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核定党政群机关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内容严把政策关口、反复沟通论证,使部门职能职责更加清晰、规范、科学。改革后,市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平均精简1个;县区部门管理机构减少20个,挂牌机构减少29个。全市精减行政编制500余名、事业编制30余名,精减县级领导职数50余名、科级领导职数300余名,机关工勤岗位全部核销。

                                        转变职能    激发活力

与历次机构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更加突出了职能转变这一核心,把“职能转变”放在“机构改革”前面,说明职能转变是首要的,机构改革是“表”,职能转变是“里”,既“治标”又“治本”。
  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利益、关系民生的重要职责。同时,通过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监管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

这次改革,市政府各部门共调整职责271项,其中取消171项、下放75项,转为日常办理业务25项,最终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98项,精简42%。全面建立市县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共梳理出市级行政职权事项4138项、公共服务事项14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143个、职责边界123项。在加速“清权、放权”的同时,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政府的自身革命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绊,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全市追赶超越提供了强力支撑。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2016年全市经济增长11.3%,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等六项经济指标居全省第一;全年新增注册企业4878户,增长4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473.13亿元,占GDP比重55.5%;招商引资项目276个,到位资金458.6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2%,分别高于全省、全国3.1、4.3个百分点,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及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五项指标居全省第一。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得到转变,组织结构更加优化,职责关系不断理顺,机构编制有效控制,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基本达到了事权明晰、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责权一致的改革预期目的,必将为安康加快追赶超越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