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西安市委编办深入公立医院开展调查研究,相继出台《关于全面建设健康西安打造高标准区域卫生健康中心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西安市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一线工作力量,大力推进医院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发展理念的根本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西安市委编办在《关于规范市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应各核定1名党组织专职书记和专职副书记职数”,“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在领导职数核定方面,市属14家公立医院均分别配备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构架内设机构时,所有医院均设置党委办公室,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
西安市委编办立足职能职责,主动创新体制机制,破解编制供需矛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四部门名义联合印发《西安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至2022年,将新改扩建医院13家,市属新增三级医院床位数1.3万张以上。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办高效开展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工作,截止2021年9月,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等11家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原有空余事业编制全部核销收回。在科学“瘦身”的同时,始终坚持“政策倾斜、服务发展”的思路,将收回事业编制优先用于疾控、急救、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民生重点领域“健身”,保障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严格核编标准程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实施意见》制定中,我们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论证、多轮征求意见,拿出了既具前瞻性又符合当前实际、既满足医院运行发展所需又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基本原则和我市经济财政水平的核编标准及实施方法,为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大胆尝试全新模式,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式”管理
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创新性探索与实践,有效促进了公立医院由“被动式”严格管控向“主动式”科学管理的良性转变。一是医院编制总量可动态控制调整。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每3年重新核定备案一次,涉及新建、改扩建等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这种动态调整模式高效匹配适应医院发展变化,有效提高了医院的适应性、灵活性和竞争力。二是适度下放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本次总量核定中,市属公立医院完全自主确定临床医技机构设置,综合管理内设机构在核定总量内由医院自主设置,报编办备案即可。三是充分激发医院引才用人积极性。本次总量核定为高层次及优秀特殊人才预留足够编制空间,最大程度保障医院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才效能的主动性和自主权,有效破解了公立医院人才工作中缺编制、引不来、留不住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