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三定”规定完成 “人员定岗分流”启动

时间: 2002-03-26 00:00 来源: 机改动态(2001)第七期

12月17日,咸阳市召开了市级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动员大会,标志着该市机构改革前两个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式转入人员定岗分流阶段。

一、基本完成部门“三定”规定审批工作。在41个部门“三定”规定下发后,市机改办抓紧制定需重点理顺职能的24个部门“三定”规定,经过归纳梳理,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农业区划、国有资产管理等20条难以界定职能,经由主管市长出面协调界定后,划清事权范围,理顺了关系,为顺利制定这些部门“三定”规定奠定了基础。目前,市级机关纳入“三定”规定范围的65个部门和单位“三定”规定已全部制定完成,60个部门的“三定”已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市委、市政府批准下发。市人大、政协机关,市公安局,市高新电子和化学工业开发区5个单位待省上文件明确后尽快下发。下发的60个部门共转变职能137项,其中,取消职能86项,下放职能31项,降级审批事项20项;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04个,减少到345个,减少59个,精简14.6%;市级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1772名,减少到1311名,减少461名,平均精简26%。

二、安排部署了人员定岗分流工作。

12月17日,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级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动员大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机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强义同志主持,市编办主任、市机改办主任冯志强同志总结了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具体安排了第三阶段工作,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机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立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搞好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机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人秘科长参加了会议。按照第三阶段工作安排,从18日开始,利用二天时间,市机改办对市级各部门人秘科长进行人员定岗分流和竞争上岗业务培训,确保第三阶段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