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很重要,对于我们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刚才,甘肃、宁夏、安徽三省区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下和落实三部门《通知》精神的安排意见;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领导,分别从组织、人事工作的角度,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就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
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我们党执行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权建设的基础工作。机构编制纪律是党纪政纪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中,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也确实存在着擅自增加机构编制、突破编制增加人员和超过规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因此,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就具有紧迫性和积级意义。只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才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从体制上促进党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权建设的高度,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提高对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认识,增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三部门《通知》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二、抓住重点,积极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项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这次机构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率先垂范,认真完成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的各项任务。省一级党政机构改革也已完成,机构设置明显减少,行政编制大幅度精简。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已有2\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县乡人员精简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抓紧组织实施。搞好市县乡机构改革,是全面完成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机构改革任务的重要环节,也是机构编制部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确保市县乡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和有关机构编制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严禁擅自增加机构编制,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防止先违规录用、再按干部分流,以及在定岗分流中“暗箱操作”、任人唯亲等问题的发生。对于上级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要严格遵守,不得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要坚决撤销,不得变通;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要坚决精简,不得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数,要严格执行,不得超配。这是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三部门《通知》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内容,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
三、加强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也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内容。这次机构改革的成果来之不易,在通过加强管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因此,已经完成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地方,都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个别确需调整的机构,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进行调整,一般不再增设新的机构;其人员编制应从机关内部调剂解决,一般不再增加人员编制。凡是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宜,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凡没有履行审批程序的,一律无效;擅自增加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律不予承认,并要坚决纠正。
四、三部门密切配合,真正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机构编制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联系密切,都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通知》精神,要靠三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中,凡是涉及干部人事工作的,特别是人员分流和领导职数的配备,都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尊重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机构改革完成之后,要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监督检查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机构编制、突破编制随意增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都要按照管理权限从严查处。
同时,机构编制部门,尤其是机构编制干部要从一些地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带头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机构编制干部,要按照有亲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都要把贯彻落实三部门《通知》和这次会议的精神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遵守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从而保证《通知》精神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