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到2000年底,省委、省政府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县乡机构改革将于2002年上半年完成。
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机构调整幅度最大,人员编制精简最多,职能转变最明显的一次。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思想动员充分,措施得力,整个机构改革工作平稳进行,各项改革任务得到了较好完成。通过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精简机构编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了政企、政社分开
转变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把政府部门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等方面上,把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在改革中共划出职能62项,取消职能57项,转变职能65项,宏观管理职能得到了加强,基本实现了政企、政事、政社分开。
一是加强了宏观经济调节职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强化了各级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经济调节职能,重点加强了发展计委、经贸、财政等综合经济部门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监督和调节职能,减少和弱化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事项的管理工作。通过各级综合经济部门职能的调整,全省宏观经济的调节和管理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是加强了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将全省各级原分散在经贸、卫生等部门的药政、药检和药品监管职能集中,交由药品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并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加强了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行政监管。对地税、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加强了税收征管、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能,从管理体制和职能配置两个方面加强了对全省市场环境和运行规则的行政管理。
三是政企分开有了新的突破。按照中央要求,这次机构改革,各级政府不再设立工业商业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解除与所办经济实体和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省政府撤销了冶金、机械、石化、商务等5个专业经济部门,将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省经贸委承担,将原承担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能,下放给企业,解除了与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落实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加强和改善了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将省政府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省委企业工委,将企业的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和监督稽察工作职能集中,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市县两级将政企分开做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政企分开步伐。
四是政事、政社分开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通过合理划分政事、政社范围,把行政管理职能与具体事务性工作分开,将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政府行政机构。并将原61个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府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中划出,交由行政机关承担。并将现由行政机关承担的培训、咨询、评比等行政辅助和鉴定、检验、检测等技术性以及机关食堂、家属区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50多项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减少或取消了政府机关的微观事务性职能。另外,将一些会计、审计等事务所或挂靠的社会服务组织同政府机关脱钩,使他们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理顺了政府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解决了一批长期职能交叉的问题
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投资环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全省各级认真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经过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1475项减少到818项,精简657项,精简44.54%。全省10个市原有审批事项8525项,精简3945项,精简46.28%。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正在进行。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进一步改善了我省投资环境,树立陕西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这次机构改革,对各部门职责交叉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和分析,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一个部门承担,对确因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承担的明确了主管和协管的关系,经过改革,省级党政机关理顺各方面关系107项。按照有利于省委充分发挥总揽全省工作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改革精神,重新界定并进一步理顺省委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市、区、街、县、乡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解决了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 、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的职能交叉和管理重复问题。重点理顺了全省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宏观指导职能;稽察特派员管理的职能关系;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专项计划、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管理方面的关系;实行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农业税征收方面的关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矿山安全管理方面的关系;城市地下水资源、城市防洪管理方面的关系;农村科技教育、农业产业化、农业区划管理方面的关系等。
三、较好地完成了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任务
按照中央的要求,着力进行了各级机构精简调整,撤并职能交叉、重复和业务相近 的机构,减少管理头绪和管理层次,落实了中央规定的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任务。改革后,省委设置工作部门12个。省政府部门由53个调整为45个,较改革前精简15%;省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减少132个,精简20.89%。人员编制精简幅度较大,省委机关行政编制精简20%,省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精简50%。省级公安、安全、司法和监狱管理等政法行政编制精简27%。全省市级机构平均减少25%,县级行政机构平均减少20%;市县人员编制总体精简20%。
在精简机构和编制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针对省级和市县乡机关的实际,分别制定人员分流工作具体政策措施,保证了人员分流工作的进行。省级党政机关应分流1689人,到2001年3月,实际已分流安置1410人,占应分流人员83.5%。
四、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轮岗制度,改善了机关干部机构
结合人员定岗,实行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积极推进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机构改革中,省级党政机关,有27个部门拿出全部处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有的部门还将竞争上岗的范围扩大到处级非领导职位。近60%的人员参加竞争上岗,1572人进行了轮岗,轮岗面达44.9%。改革后,机关干部的平均年龄较机改前下降了2.8岁,处级领导职务人员的平均年龄下降了7.4岁。39岁以下的处级干部较机改前上升了79.6%。机关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3.8%,较机改前上升了9.1个百分点。正副处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61.2%,较机改前上升了5.7个百分点;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11.7%,较机改前上升了6.7个百分点。
五、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根据新的职能配置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的要求,各级都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政府机关各部门,建立并健全了包括机关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公文运行、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等一系列机关改革制度。一些部门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一些部门还将规章制度上墙公布。规范了机关工作程序,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各级政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与时俱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改革,调整与WTO不相适应的机构,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首先,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步伐。虽然通过多次改革,政府职能有了明显转变,但是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还有很大差距。政府职能要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转向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从内向型经济管理方式转向开放型经济管理方式。要强化各级政府区域性调控职能,要将抓经济的重点,从直接抓项目、真正转到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引导规范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来,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减少对具体事项的管理,提高政府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其次,继续深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政企关系。要着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政府部门真正与企业脱钩,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从直接办企业,管理企业的生产领域中退出来,从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变为监管者。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方式,建立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再次,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要创造条件并推进社会中介、社会公共服务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将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公证鉴定、社会沟通、信息咨询等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等具体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向社会化过渡,逐步成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独立自律自立的社会组织。
第四、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和管理好市场秩序,积极营造与WTO接轨的市场机制,创造统一、开放、有效、公平的市场环境,要求必须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管,推进行政审批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第五、深化机构改革,做好政府机构体制的创新工作。应对入世的挑战,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展政府机构体制的改革研究,深化机构改革,对现外贸、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督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管理。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 时期,要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积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深化机构改革,努力建设和完善符合WTO规则的政府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