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长武县以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 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优化服务

时间: 2016-12-12 14:32 来源: 咸阳市编办

咸阳市长武县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主导,严格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全县医疗卫生行业优化服务。

一、立足实际,强化管理,注重业务工作实效

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管理办法和章程,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医院监管,初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适应的医院运行新机制。优化资源布局,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长武县鼓励社会办医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规模,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全县民营医院已发展到4家。建立财政保障新机制,县财政将县医院人员工资津贴的70%和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13家乡镇卫生院全额纳入预算,每年列支300万元医改试点专项基金,全额保障县域公共医疗卫生及相关基础配套项目建设。投资1200多万元,先后为医疗卫生单位采购CT、心脏彩超、多功能手术床等设备311台件。大力发展医联体和医疗协作,与咸阳市中心医院和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帮扶和对口支援关系,与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积极互动,实现医联体内人才的上下联动,带动基层学科发展,为双向转诊奠定基础。制定《长武县分级诊疗试点实施意见》, 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目前,上转患者1258人次,下转患者467人,县域内就诊率由去年的76.8%增加到81.8%。

二、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加快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医疗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共核定床位540张,人员810名,13家镇卫生院定编219人。对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实行编制总量控制、人员动态管理,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招聘人员工资由医院负责发放,薪酬标准按同工同酬的办法予以确定,县财政对自主招聘人员县医院按照60%、中医院按照80%、妇幼院和乡镇卫生院按照90%的比例实施“689”基本工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重新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重点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重新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实行医院盈余“433”分配制度,40%用于医院正常运行,30%作为医院发展基金,30%作为医务人员奖励基金。严格落实医学类人员招聘、招录和在职研究生培养等政策,设立100万元高精尖人才引进基金和30万元人才奖励基金,引进高端医务技术人才、奖励优秀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带动长武县学科发展。对主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和医药类大学生县财政给予每月500-600元的岗位补助。县财政每年列支培训费50万元,鼓励支持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县镇一体,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制定《长武县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明确了42种病种付费标准,在2家县级医院和9家乡镇卫生院推行了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扎实推进县镇一体化工作,按照“以县带镇、资源下沉、贴近群众”的思路,坚持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医院功能定位不变、财政保障不变的“三不变”原则,着力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老百姓看病不方便”三大突出问题。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全县医疗信息中心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以居民电子健康信息为基础,依托一卡通,构建县级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镇、村三级医疗信息互通,形成连续、可查的医疗过程数据链和便捷、互信的医疗健康服务流程,支撑医疗卫生精细化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