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渭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渭市办发〔2016〕14号)文件,对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了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的范围,将公办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赢利性公益服务组织纳入事业单位登记范围;二是明确了登记管理的原则,按照积极稳妥、自愿登记以及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统一登记管理工作;三是明确了登记管理的方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编制部门通过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四是明确完善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享受公办事业单位同等优惠政策;五是明确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部门监督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奖惩机制等内容,确保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强化公益属性。
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工作,有利于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编制部门将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对统一登记管理政策的宣传,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各类公益服务机构的底子,扎实开展统一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公益事业发展。
(撰稿人:徐飞、王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