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围绕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优化基层运行机制。一是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生态、平安法治、民生服务等主要职能,按照“1+4+X”模式,统一在乡镇(街道)机构限额内设置5个共性机构,因地制宜设置个性机构,差异化服务地区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二是清理规范基层机构挂牌,明确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支持乡镇(街道)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打通股级以下行政事业人员任职通道,支持有能力的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全面梳理乡镇(街道)现有业务,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做什么”,建立岗位适用对象、选岗原则和管理方式等管理制度,明确“怎么做”。推动基层工作人员全面纳入岗位管理,确保基层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规范基层权责配置。一是根据乡镇(街道)职责定位,及时推进权力事项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确定的事项、上级政府明确委托行使的事项和审核转报事项外,其余一律不得纳入乡镇(街道)权力清单,不得擅自交由乡镇(街道)行使。调整后的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统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各县(区)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管理难度等情况,完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明确73项“属地管理”事项由牵头部门承担“兜底”责任,防止部门从责任主体变为督查主体、考核主体,乡镇(街道)从协同主体变为实施主体、背锅主体。
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一是根据学龄人口转移特点,撤并整合8家海岛小规模学校,改扩建7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及时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推动编制资源向人口集聚的新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推动服务跟着人口走。二是建立健全县域内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缓解基层结构性缺编问题,纳入“周转池”的编制主要用于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层法制力量建设等。同时,立足舟山海岛众多、人口分散、资源共享性差的实际,对海岛学校、偏远海岛卫生院适当提高编制保障标准。三是实施“县管校聘”,推动符合条件的66名校长和184名骨干教师在城乡中小学校间合理有序流动。深化县域医共体“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优质医疗人才下沉基层、服务海岛。 (拟稿人:刘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