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从增强法治意识着眼,从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入手,以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助推“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
以理论学习为引领,增强法治思维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区委党校授课课程,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意识;向各单位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讲解《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基本要义,集中购买《条例》单行本430册向全区各单位下发,提升广大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持续规范议事程序。制定《鄠邑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及《鄠邑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办法》等文件,从督查评估工作基本原则、督查评估对象、督查评估内容等六个方面,对全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评估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四部门印发《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为督查工作提供依据。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突破重审批轻督查的短板,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调研评估;强化科室联动督查,将登记管理与实地督查相结合,采取“一比四查三看”的方式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核查工作;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范畴,形成全链条、闭环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跟踪问效为助推,深化督查结果运用。坚持把督查整改结果运用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认真研判分析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整改意见,坚持“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采取“各部门整改报告+实地验收”的形式,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内设科室挂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回头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将督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重点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