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四项机制”打通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

时间: 2017-05-23 09:54 来源:

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合阳县以便民、高效、服务为前提,通过“四项机制”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创优投资环境,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

一是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合阳县重大项目集中审批办公室”,由经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经发、住建、国土、环保等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事项代办、协调推进、督促催办等日常工作。

二是信息支撑机制。县经发、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主动衔接,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为基础,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服务平台,随时跟踪,督促投资项目审批进展,同步推进代办服务,并及时公布办理进度。

三是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审批事项服务负责人与项目承办人对接机制,负责县本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的及时审批,对市级以上审批权限的项目,审批办做好督促和联系市有关审批部门转报等协办服务。

四是考核奖惩机制。政府督查室对各审批部门服务审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优质服务落到实处,要求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重点投资项目服务工作纳入单位考核,对不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审批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