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着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提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和工作纪律,真正学深弄懂、融会贯通。要求全体人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编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精心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将《实施办法》转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时限按要求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重要事项。市委编办按照《实施办法》精神和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制订“必报事项清单”,扎实做好首次机构编制报告前期工作。
强化监督,确保落地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实施办法》落实保障机制,统筹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指导,制定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