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制定《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时间: 2018-03-19 08:54 来源: 渭南市编办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有关要求,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激发公立医院活力,渭南市编办牵头,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台了《渭南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该《办法》共计15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总量控制。目的是积极简政放权,赋予医院更大更多的用人自主权的同时,又合理控制医院的用人规模,杜绝无序增长。《办法》共设计了“两个总量”。一个是每个县(市、区)所有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这个总量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核算,由市编委审批,在区域卫生规划调整的次年核定。另一个是具体的每个医院的人员编制总量。由县(市、区)编委负责,在市上核定的区域总量内,根据床位数、床位使用率、门诊量,逐年度下达。

2.分类管理。目前在我市取消公立医院编制的条件并不十分成熟。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我们提出了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办法,对编制和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主要有“三个分类管理”。一是将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分为事业编制和人员控制数两部分,事业编制维持原有的总数不变,主要用于招引高层次人才和骨干管理人员,人员编制总量超出事业编制部分以人员控制数的形式下达,由医院自主聘用其他医护人员。二是对医院的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高层次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管理,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其他医护人员使用人员控制数,由医院自主招聘,搞活医院用人机制。三是对医院的内设科室进行分类管理。行政科室实行审批制,从严控制。临床科室由卫计部门和医院根据需要自主设置,促进医院服务能力提升。

3.依法聘用。主要对招录聘用、日常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次规范,明确事业编制继续执行现行的人事编制政策,人员控制数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为鼓励人事代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允许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设置专项招录计划,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的方式将优秀的聘用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管理,打通上升通道。

4.动态调整。主要对调整的时间、审批程序、备案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渭南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改变单一的机构编制审批制管理模式,对公立医院采取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相结合、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新管理方式,在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的同时,又加强监管,破除逐利机制,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机制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