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委编办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

时间: 2021-09-14 10:07 来源: 渭南市委编办

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渭南市委编办制定印发了《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从制度上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和主体。按照应审必审原则,《办法》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环节入手,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审议决定的前置环节,明确提交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市委编委会议审议的机构编制事项和拟印发的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针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拟作出的处罚决定等纳入审查范围,把好机构编制事项审议关口。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查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承办科室提出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意见,政策法规科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审查。

二是规范审查内容和结果。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七方面,着重审查是否与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管理文件相抵触,是否超越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违反办理程序,部门间职责边界是否明确清晰等情形。界定了审查通过、不予通过、另行提交、不予审查四种审查结果,将申报单位是否存在机构编制违法问题纳入审查内容,与审查结果挂钩,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有效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审查责任和纪律。为落实机构编制审查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办法》明确了审查协作机制和发文前的复审要求,对情况复杂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联合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审查。对机构编制事项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后,发文前由政策法规科复审,形成责任闭环。《办法》明确规定,合法合规性审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审查过程中相关工作信息不得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