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原则 全力谱写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篇章

时间: 2020-05-18 08:26 来源: 省委编办人事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也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9年8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正当其时,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了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了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条例》中提出的四项工作原则,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每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都应当学深悟透、贯彻落实。

深化对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认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各项原则之首,即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者,就是要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和实现形式,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深化对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认识。在机构编制的管理过程中,撤并、精简、加强、重组只是手段,优化协同高效才是目的。无论是在专项的机构改革或是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就是要牢牢把住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这三个核心环节,认真转变优化职责,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在必要时不仅要改头换面,还要脱胎换骨,不断解决多头分散、条块切割问题,确保权责统一,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关系,实现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的目标。

深化对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认识。刚性意味着法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机构法定、职责法定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改革、管理、法治化”协同推进,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才能避免以往机构改革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反复。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程序等进行规范,保障机构编制纪律,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刚性约束。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法律主体地位,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深化对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认识。 “瘦身”就是严控编制总量,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管理,精简冗余的机构编制、做好减法;“健身”就是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寻求机构编制管理的最大公约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这既突出了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要将其用好、用实。同时,也进一步压实了机构编制部门源头把关责任,在工作开展中要做到更加精准、细致。具体到我省现阶段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就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建设、民生保障、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倾斜,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改革中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全力服务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工作大局。

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是为国家深化改革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我们只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原则上下功夫,才能在改革涉入深水区时淡定从容,在理顺相关体制机制时赢得主动,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谱写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