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围绕打造优良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为目标,坚持“三个结合”,先行先动,率先发力,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很大提高,推动了城市环境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一、学习先进经验与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让改革方案更科学。由常务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和商州区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全国城市管理改革示范市—江苏省南通市“取经”,专题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同时走出机关,召开不同阶层座谈会10多场次,充分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逐条逐项分析、分类整理吸纳。将先进经验与市情实际充分结合,提出初步意见,讨论修订20余次,形成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二、下沉职能职责与转变管理方式相结合,让改革效果更明显。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原市级承担的中心城区17条主街道环境保洁工作、市容市貌、城建规划执法职能职责下划商州区,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整建制下划商州区,在中心城区所辖的四办三镇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环卫所,延伸城管“触角”,夯实基层城市管理职责,建立了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加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承担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及城建规划执法管理相关工作,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职能转变为承担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形成了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互协调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城市管理既看得见又管得着。
三、坚持规格不变与保留原有身份相结合,让改革过程更稳妥。在市区机构编制人员下划中,综合考量各类因素,确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下划商州区后机构规格不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职人员下划后保留原身份不变,允许在市区同经费形式单位流动,给广大职工吃了“定心丸”,确保了改革的平稳推进。
通过改革,充分调动了基层政府抓实抓好城管工作的积极性,将“要我管”变成了“我要管”,市场日益有序了,街道更加洁净了,小巷不再拥堵了,市民越发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