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编办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积极创新编制管理模式,主动破解公立医院发展瓶颈,有力保障了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
一是理清思路。现有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为上世纪80年代核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障需求增加,现有医院人员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编制资源紧缺成为制约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瓶颈问题。为破解困境,宝鸡市编办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会形式,对编制核定原则标准以及核定中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学习讨论,提出了把编制核定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相结合的总体思路,确保既贯彻好改革精神,又切合宝鸡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主动服务保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二是摸准实情。积极与卫计部门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各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应急救治、基层帮扶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情况。安排市、县编办工作人员深入县(区)公立医院,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文件、核对科室设置、清点床位数等方法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了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等级评定、机构设置、医护人员数、床位数、日均门诊量等基本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与人社、卫计部门联合转发上级有关文件,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编制核定标准,结合各县(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性质、编制核定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为科学核定编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创新。按照中、省要求,把科学合理核定编制控制数作为有效解决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瓶颈的核心抓手,明确人员编制未调整到总量之前,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仅作为控制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和开展岗位设置的依据,不得计入县级公立医院实际编制总量之内。实际核算中,坚持严把编制核定标准,在各县区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适应需要、从严掌握、一次核编、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同时提出,要按照“控制规模、动态核定”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县级事业编制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两个总量”内,根据建成的床位数,按比例逐步核编,并建立每三年进行一次动态核批机制,确保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配套健全完善公开招聘、监督管理、问责和责任查处机制,编制、人社、卫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