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基本完成县级城市 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时间: 2017-09-06 16:41 来源: 咸阳市编办

 咸阳市根据中、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于8月底前基本完成了县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综合设置机构。经市编委会研究,7月底前市编办批复了各县市区改革方案,在县级政府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城管执法管理机构:一是推行城管管理、执法一体化,在乾县、武功、三原、礼泉、永寿、彬县、长武、旬邑等8个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加挂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牌子;二是在城市管理执法的基础上,开展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兴平市设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三是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淳化县设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四是秦都区、渭城区设立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加挂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牌子。

同时,综合设置县级城管执法队伍,在各县市的市容监察队、规划监察队、城管监察队、村镇监察队的基础上,整合组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隶属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管理,按区域下设3-5个中队,具体承担区域综合执法工作;将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秦都城管综合执法队、渭城城管综合执法队整建制交叉下放至秦都、渭城两区,改称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分别隶属于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管理。继续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在各镇(办)的村镇建设环保管理站加挂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牌子,实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镇(办)双重管理,以镇(办)管理为主。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区主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考核镇(办)环境卫生整治和处理重大综合执法案件工作;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城乡规划、县城建设工作;通过委托形式,由各镇(办)继续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其日常综合执法工作;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等的行政处罚权仍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

三、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市上对各县市区改革方案批复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稳有序推进,目前,秦都、渭城、兴平、长武、淳化、彬县6个县市区印发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权限,划转了相关事业机构,其它各县正在抓紧研究下发,将尽快完成城市管理执法局领导班子配备和有关机构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