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四海)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机构改革总结大会上获悉,西安市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全市行政编制总数平均精简了21%,市级各部门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此次机构改革对全市76个具有全部或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保留了29个;撤销了18个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划归有关政府部门;21个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职能、机构、编制方面,重新进行了调整;7个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机关彻底脱钩;1个主要承担企业职能的事业单位直接转为企业。
西安市原有政府审批项目共1387项,现已初步取消533项,保留854项(其中审批项目177项、核准491项、备案186项),精简比例为38.4%。
通过改革,政府机关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经办经济实体,也不再承担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弱化了对经济的微观管理职能,使政府机关变管理为服务,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从体制上保证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
按照权责一致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基本理顺了工作关系。
在城建系统初步理顺了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了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和古城墙建设管理上的职能交叉问题。撤销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组建了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后,城建系统机构由11个精简到6个,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
从城市型农业发展需要出发,在保持农业、林业、水利机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撤销农经委、农业局和乡镇企业管理局,组建了新的农业局,统一管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以及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在理顺市与区县关系方面,坚持统一规划和重点大型城市建设项目由市上统一安排的前提下,将管理重心下移,赋予区县有效的相对独立完整的管理职能。全市乡镇、街办由原来的232个,调整撤并为176个,减少56个,精简比例为24%,乡镇街办调整撤并工作的到位,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了财政支出,同时也为乡镇街办机构改革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市行政编制精简21%
市委工作机构在基本维持原框架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655名,精简到545名;市政府机构设置由原来的55个调整为44个;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60个,精简到378个;市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172名,精简到2220名;市人大、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分别由原来的128名和75名,精简到83名和53名;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04名,精简到175名;政法机关专项行政编制由原来的4363名(不含基层政法编制),精简到3927名。
区级党政机构由原来平均36个,精简到33个,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由原来的829名,精简到785名;县级党政机构由原来的平均34个,精简到33个,县级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由原来的443名,精简到420名。机构改革后,西安市行政编制总数平均精简了21%,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精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