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修改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 2017-05-15 09:49 来源: 汉阴县编办

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变化,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县编委办联合14部门印发了《汉阴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该制度的修改完善,为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明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职责。汉阴县事业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编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汉阴支行。联席会议由县编委办召集,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登记管理,授予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并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在各成员单位办理业务时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强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成员单位在受理事业单位业务时须查验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因未查验证书而受理业务,出现问题的成员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高事业单位履职意识。在印发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专题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引导和提高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履职意识,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