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时间: 2018-11-27 08:12 来源: 渭南市编办

近日,五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市推开。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向村级延伸、防止基层微腐败、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

《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是在完成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建设后,进行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的,明确了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目标、坚持原则、主要任务和实施要求。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一是着眼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巩固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作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重要目标,将村级组织建设相关事项列入目录之中。二是着眼于厘清村级权力事项。编制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基本目录》,从党建政务、三资管理、生产发展、就业创业、社会民生、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平安法治等八个方面,梳理出村级权力事项66项,实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明晰化、清单化。三是着眼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要求在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同时,以“照单办事、按图操作”为目标,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和公开小微权力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办理人员、联系电话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措施,确保每一项小微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四是着眼于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提出加大村便民服务室建设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全部进驻便民服务室,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向村级延伸。大力推行“村民事务干部代办”服务,在偏远自然村建立以村(组)干部、党员骨干等为主体的代办队伍,为弱势群体义务代缴代办代理相关事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8年年底前,渭南市将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