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12月25日电(记者 李经然)陕西省卫生系统在全国率先整体推行以全员聘用制为核心的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卫生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其成功经验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了解,该省目前拥有卫生机构5563个(不包括5802家个体诊所),各类医院2780家,总床位99068张,卫生人员16534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5320人),千人平均床位2.76张,卫生技术人员3.77人(其中医生1.84人),护师(士)1.01人,分别居全国第11、12、17位。以上数字显示,该省卫生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大发展,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人事制度,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不适应,普遍存在的卫生服务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制约着卫生事业的发展。该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认为,只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卫生事业人事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弊端,最终达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因此,该省作为全国六个试点省(市)之一,从2001年7月份开始,正式拉开了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并很快在厅直属各单位率先推开,当年年底又在全省11个市区全面铺开。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各方面工作平稳有序,势头良好,并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
一、废除"终身制",建立能上能下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新机制。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因此,他们在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体制上,实行院长负责制;在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权限上,实行下管一级,将管人与管事统一起来;改变过去单一的委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方式;在程序上,赋予卫生行政部门和院长提名权;在选拔过程中,规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制;在资格条件上,要求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经验;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规定每届任期为四年,工作政绩突出的可以交流任职或连任,但在同一单位同一领导职位不能超过两届,有条件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可由一人担任;规定厅直属单位领导年满57周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通过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基本建立起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新机制。据统计,目前13个厅直属单位中有12个已完成新班子的组建工作。
二、消除机构臃肿,实行定编定岗。卫生事业单位满编,内设机构臃肿,特别是行政后勤人员比例较大,是长期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用原因之一,对此,他们制定出台并实施了《陕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指导意见》,原则规定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两级管理,内设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统一,职能交叉的坚决裁并。对医院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床位数进行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即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内设机构不超过12个,床位与职工的比例为1:1.5;300至500张病床和300张病床以下的医院,内设机构不超过10个,床位与职工比例分别为1:1.3和1:1.1。对预防保健及其它卫生单位的内设机构,规定在现有的基础上压缩20~30%,人员压缩10~15%。对业务科室的设置,各单位根据医疗卫生任务自行设置,要求行政后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要分别达到重新核定的编制总数的20%以内和80%以上。据统计,全省已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行政后勤机构设置由原来的1240个精减为887个,精减了28.47%;行政后勤人员由原来的28943人精减为21049人,精减了27.74%。省妇幼保健院行政职能科室由原来的17个减少到8个,精减了52.94%,行政后勤人员由111人减少到55人,精减了50.4%,行政后勤人员占全院总人数比例由32%降为19%,专业技术人员由69.72%上升到81%。
三、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新机制。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行聘用制。为了全面推行这一制度,他们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卫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的管理办法》,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对聘用制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实施中,他们要求首先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即用人单位与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并移交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使职工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目前对新进卫生单位的3242名人员已实行了人事代理,西安、咸阳、渭南等已成立了市人才交流中心卫生分部,实施人事管理社会化。其次是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以聘用合同的形式,把职工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聘回,并签订聘用合同;之后,根据机构和岗位设置,通过竞争上岗,由上至下逐级确定人员,并签订聘任合同。通过实行聘用制,解决了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实现了"单位人"向"社会人"的重大转变。据统计,全省398个县以上卫生事业单位已有110个完成了首次聘任,占27.63%。安康市直属卫生单位80%以上中层领导人员均以竞争上岗形式产生人选,按程序考察聘任;西安市有298人通过竞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占中层领导总数的48%;省核工业局咸阳215医院,16名副高和45名中级专业职称人员被低聘为下一级职务。另外全省有2719人在这次改革中落聘,被分流安置。
四、打破"大锅饭",分配与绩效挂钩。分配制度的改革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关键。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实行绩效工资,把现行工资中的部分即津贴和超劳务提成捆在一起进行分配,实行将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管理办法。西安市中心医院实行绩效工资后,各科室在分配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法,特别是眼科,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相差十几倍,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实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将知识、技术、责任、管理一并纳入分配要素,确定岗位工资,做到了岗变薪变。省第二人民医院对行政人员岗位工资实行"四等八级"制,对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四等九级"制,岗位工资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实行年薪制。主要在院长和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实行。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彻底打破了"大锅饭",改变了过去劳逸不均,分配不公的现象,为人才创造了一个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
五、拓宽渠道,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在改革中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是公认的难题之一。对此,他们专门制定了《陕西省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及未聘人员的安置意见》,提出提前离岗等多渠道分流安置的新思路。采取鼓励未聘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去为群众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组织相应的岗位技术培训,参加专业技术学历教育;兴办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转岗分流,顶替合适的临时工岗位;实行内部待岗,由人才交流中心对其托管;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并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等办法。还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要求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将卫生事业单位后勤服务职能逐步剥离出去,交由社会机构承担或承包经营;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市结核病医院等单位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家属区实行物业化管理,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将物业管理者变为服务者,减轻了医院的负担。西安市卫生局成立了股份制的洗涤消毒服务中心,取代所属医院的洗衣房,清退临时工50多人,分流安置33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