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法人事业单位实地核查

时间: 2019-12-11 11:03 来源: 商洛市委编办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商洛市创新方法,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法人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工作,促使实地核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选准单位严格步骤。这次实地核查工作,商洛市结合工作实际,选择法人年度报告得分后14名单位外,还选择了涉及机构改革、体制调整以及事业单位机构设立、合并或职能变更等,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的,具有代表性的2家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工作按照提前通知、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督查等5个步骤进行,确保核查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是规范程序掌握实情。本次核查把现场核查作为重中之重,现场核查按照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核查、社会满意度评价等6个程序进行。述职评议会邀请主管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人员参加,单位正职、副职和中层干部都要述职。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综合测评出被核查对象职能履行、职责履行和职能职责履行效能等内容。通过个别谈话,面对面了解被核查单位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通过向主管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专家发放社会评价表的形式,测评出被核查单位的社会满意度,通过这些程序,全面掌握了被核查单位的实情。

三是反馈结果限期整改。现场核查后,经核查组集体汇总、梳理、讨论,研究形成《核查报告》,以《核查结果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将形成的总体评价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核查对象。对核查对象履职中存在的不到位、不符合的问题和服务对象有意见、不满意的事项,反馈给被核查对象的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特别把在测评中的对被核查对象“较差、差”的事项,作为重要反馈内容,列入被核查对象整改的重点事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通过内部通报、专项督办、质询等,要求主管部门监督被核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