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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6 16:41
单位名称 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时足额保证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护理费、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统一发放。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关红
开办资金 55.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37万元 14.5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二0二四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日常工资发放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二0二四年我单位准确、细致地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变动调整、普调增资、补发工作以及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供热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好离休人员的离休费、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工作。(二)按照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和资金支付要求,我中心2024年对市级各预算单位全面运用财政云人员台账系统工作,市级各预算单位工资发放模式转变为通过国库集中方式单位自行发放工资、津贴等。(三)完成对新任工资专管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工作。2024年中心完成对各单位新任工资专管员和财务人员的人员台账及国库集中支付工资发放环节操作的培训工作,促进单位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工资数据,确保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的正确工资发放流程将工资和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按照财政财政云预算一体化改革和资金支付要求,二0二四年,我中心每月高效、精准审核工资、津补贴变动,及时生成工资和社保费计划金额220,181.16万元,确保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贴和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时、准确发放。日常工作中我中心针对人员台账系统在数据报送、审核等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台账系统,确保新系统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顺畅。存在问题:目前有部分单位工资专管员变动比较频繁,加之人员台账系统启用运行时间只有一年,新任工资专管员往往对软件系统不熟悉,在工资数据操作、报送过程中经常出现报送数据错误的情况,需多次修改,个别会因工资变动影响单位当月正常发放。四、改进措施: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新任工资专管员和财务人员在工资政策、人员台账及工资发放环节操作的培训工作,促进单位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工资数据,降低出错率,确保各预算单位按照正确工资发放流程将工资和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二0二五年,我们决心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在把我市工资发放工作进一步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加强工资发放的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继续紧密协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代发银行等部门,严格按照政策、制度和程序开展日常工资发放工作。2、积极与组织部、人社局配合,及时、稳妥、有序的将到龄退休人员的各项工资信息移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保证退休人员收入不断档。3、运用人员台账系统后,我们将不断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工资发放流程和系统操作程序,确保2025年工资发放工作的顺利有序,不断提高我市工资统发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5、继续加强对各单位工资专管员和财务人员的人员台账及工资发放环节操作培训工作,促进单位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工资数据,确保各预算单位按照正确工资发放流程将工资及时发放到位。6、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