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保健与护理服务。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 |
住所 | 西安市未央区御井路160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绳超 | |
开办资金 | 3136.8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522.68万元 | 81453.28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 | 从业人数 9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10月对住所进行了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在提升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及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实现新发展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医院2024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业务工作1.签约成为区城市医疗集团理事会成员单位;与市第三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和影像、心电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与西安煤机医院签订放射业务协议,委托提供医学影像CT检查服务;继续开展与区域内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工作,安排专业骨干到辛家庙和六村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2.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开展医疗质量督导检查;更新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增加互认项目101项;重新组建医疗应急队,完成医疗保障任务8次;制定《住院患者院外转诊应急方案》,开展住院患者院外转诊应急演练1次;制定《标本外送制度》,建立标本外送流程。3.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考评及现场质量检查与督导工作;规范开展中医辨证护理,纳入腰椎间盘突出症中医护理方案61例,纳入项痹病中医护理方案20例;制定《2024年护士培训学习计划》,开展护理理论培训及操作技能培训,定期进行考核。4.开展总药师岗位试点,推行处方前置审核制度,开展精准用药服务;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及流程7项;加强急救药品、麻醉药品、抗菌药品合理化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各类政策知识培训8次;严格落实药品网上阳光采购,网采率100%;2024年,药品(西药、成药)品种213种,基本药物171种,基药配备率80.28%,达到80%的标准要求,基药采购金额70%,达到50%的标准要求;开展“中药代茶饮”、“中药特色乌梅汤”等活动;(二)专项工作1.做好医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医改数据上报工作。2.积极开展中医示范区建设。设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牵头进行医联体内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次;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1次;开展社区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中医药示范区创建等工作督导检查各4轮次。3.积极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截止2024年11月底,婚检3826人,结婚登记4780人,婚检率80.0%,同比去年婚检率增长19.33%,指定传染病检出率0.73%。4.做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截至2024年11月底,门诊人次数19617人次,完成门诊满意度调查问卷1369份,有效率99.34%,问卷率6.93%;住院人次数692人,完成住院满意度调查问卷570份,有效率99.82%,问卷率82.23%;完成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有效率92%。5.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疗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及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截止2024年11月底,开展“为民办实事”办理事项42件,开展医疗领域科室自查自纠18次,自查出问题7条,全部完成整改。6.继续积极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成立内科、儿科、妇科、治未病科、乳腺科等临床科室,拓展中医适宜技术;新增“纹饰美容术”、“颈椎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煎药机煎药”等自主调价收费项目;探索脑血管后遗症康复治疗、关节置换术后康复治疗、骨折术后康复治疗、脊髓损伤康复治疗,开展康复科业务;开展家庭病床建设医疗服务模式。7.医院清廉建设实践案例《深化党建引领,建设清廉医院》,荣获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2023年度清廉西安建设优秀实践案例”。8.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2024年发布健康科普视频7个,发布公众号文章274篇,更新健康教育专栏版面6期12版;开展中医药公众健康咨询活动37场次;组织开展端午节送香囊活动;成功举办“建院70周年惠民活动”,设置活动专区。9.做好慢性病管理、监测和心脑血管病监测工作,开展院内慢病管理培训8场。开展院内培训19场。开展控烟培训2次,公众健康教育义诊咨询2场。10.信息化工作。完成医院搬迁后信息化、网络改造及LED电视屏调试等工作;建立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审核分析服务;完成医院药品、耗材溯源码全量接口改造及溯源码进销存接口改造;配合完成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安全”共享相关数据资源对接,实现长期数据共享。11.法制工作。医院积极对接局直系统签约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法务咨询工作,年内送审协议、合同及法律文书等6件,多次就医院各项工作开展法律咨询,确保涉及事项合法合规。二、取得效益(一)经济指标及资金收支1.2024年医院总收入共计1570.69万元,同比增长6.43%;医院医疗收入共计663.98万元,同比增长67.28%;本年财政补助收入888.97万元,同比下降1%。医院总支出共计1457.63万元,同比下降30.74%,主要为房屋租赁费下降74.59%及人员奖金支出下降21.76%。2.2024年门诊人次数19617人次,同比增长91.9%;住院患者692人次,同比增长46.3%。(二)党、工、团组织建设2024年累计开展周四固定党日活动暨党员干部大会36次,支部委员会议17次,党小组会议76次,组织生活会2次,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4次;开展七一“书记讲党课”、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庆祝建党103周年及“党员示范、服务有我”“党员服务进病房”系列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双培养”机制,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区委组织部“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组织志愿者主题义诊活动28场;与珠江新城社区结对共建,开展结对共建“社区工作日”义诊活动3场;与未央城建集团开展联建共建“主题党日”等活动1场;组织开展“玫瑰书香”女职工阅读活动。(三)行政管理及后勤工作1.完成全国首次档案普查工作;处理上级转办12345工单14起;按时完成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及社保缴纳;及时完成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等各项采购工作。2.安全生产平稳可控。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13项;持续做好消防培训工作,本年度开展各类消防培训及演练共计12次;提升应对突发暴力恐怖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反恐演练2次;对医院隐患分布和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建档,为院区窨井加装防坠网4具;积极与区卫健局、城建集团、施工方、物业方、住建局等多部门对接消防用水问题,自筹资金约10万元,完成施工改造,经专家现场验收,取得消防基本合格意见函。3.后勤工作保障有力。做好日常用车管理、节假日车辆封存、系统信息维护、加油信息台账登记工作;做好职工及患者用餐保障工作。4.积极对接医院新建项目,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截止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约80%,预计2025年6月竣工。5.积极配合做好珠江新城院区装修改造工程问题整改,并于12月18日通过项目验收。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搬迁至珠江新城院区后,医院医疗收入有了较大提升。但因医院运行成本较高,同时受房屋、设备限制,乳腺、射频等项目和业务无法开展,医院医疗收入仅靠骨伤业务支撑。2.受多种因素影响,北二楼场地无法交付使用,一些科室和业务无法开展,影响医院医疗收入进一步提高。3.环评报告编制费用及验收费用资金来源不明无法支付,影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办理。4.高层次人才短缺严重限制医院发展。一是受岗位设置限制,医院符合条件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晋升。二是区委编委要求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但未核定编制总数,无法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二)改进措施1.在新医院建成前,打破现有两个科室加住院部的经营困难;根据实际可使用面积增设体检科、眼科、等科室,提高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加业务收入,进一步减少对财政投入的依赖。2.加快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按照批准床位数与人员总量1:1.5的比例进行核定。纳入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3.恳请局领导能在政策、人才、资金、项目、设备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医院的倾斜帮扶。四、下一步打算1.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在线支付、预约挂号、入院登记、住院信息、住院预缴、就医指南、便民配送、医院排班、收费项目公示、查看检查检验报告以及排队叫号等微信掌上智慧医院系统模块。2.进一步强化中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内部培训、继续教育、进修、人才引进等方式,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中医后备人才。3.进一步弘扬中医文化。通过义诊、中医药健康科普视频和中医药讲座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大中医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中医的认识和信任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9年10月14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