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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0 16:03
单位名称 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国家、省、市下达的监督性抽查检验、行政执法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检验等指令性任务.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口岸联检大厦(南楼)7楼
法定代表人 贾小海
开办资金 3338.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38.31万元 2850.8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好检验检测任务1.中心重点完成好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心全年完成2616次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90批次,问题发现率3.44%。其中,完成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907批次,不合格35批次,问题发现率3.86%。2.开通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积极完成各县区的案件稽查检验检测任务,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全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完成监督抽检任务之余,综合考虑人力、检验资源配置等情况,有条件地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部分检验检测服务。目前已完成来自多家本地食品企业送来的53批次样品检验工作。(二)加强能力建设,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1.年初,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评审组认可,顺利通过了检验检测实验室复评审。2.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扩项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心具备扩项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备配置以及人员技能等软硬件能够满足所扩项目的标准要求,中心顺利通过评审,并获批26个参数14个方法标准的检验检测能力。3.加强检验技术交流。开展食品检验技术经验交流,评选年度优秀学术材料,进行大会交流,收集到中心职工业务技术经验交流材料20余篇,汇编形成年度《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经验交流材料汇编》。4.结合检验业务开展需要,2024年开展理化检验能力验证项目6大项,包括:大米中六六六、滴滴涕;大米中铅、镉、铬;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食用油酸价和过氧化值(第二轮);猪肉中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的测定;饮料中的山梨酸、苯甲酸测定。开展微生物检验能力验证项目5大项。(三)健全激励机制,高质量推进科研创新工作1.发挥科研团队作用,促进科研项目高质量结题。2024年新增省级科研项目2项,市级科研项目4项。市级科研项目《榆林小杂粮中多元素检测技术应用研究》已发表相关论文16篇。两个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榆林羊杂碎》与《榆林羊杂碎生产卫生规范》均发布出台。省级科研项目《陕北榆林地区小杂粮种植及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和《陕北小杂粮品质评价及功能食品开发研究》均在项目时间期内取得阶段性进展。2.中心6项科技调研成果入选市科学技术协会评选的榆林市第十一届优秀科技调研成果名单,其中,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三项。中心高级工程师侯磊磊同志入选“第十二届榆林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选拔和培养对象。3.中心科研团队提出的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荞麦碗饦》经省卫健委立项,该标准的制定将推动荞麦碗饦生产由作坊式、粗放式加工向产业化、规范化生产转变,为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依托统一的检测评价体系,还可促进从业企业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力推动榆林本地传统特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四)狠抓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风险管控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两个“一票否决”制度,严防检验质量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经常性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责成相关科室和个人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验收。三是各区域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职,确保安全工作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抓。2.狠抓质量控制。中心制订了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加强对各项检验活动和技术运行环节日常质量监督,定期形成质量监督报告。严格执行检验报告差错登记制度,汇总差错、梳理问题,并及时进行原因分析、整改。3.严格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中心严格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化品的采购、保管、领用、处置程序,做到“四无一保”,严格遵守。(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单位整体业务水平1.中心技术负责人和各检验检测重点专业技术带头人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逐步强化分专业领域团队建设,带动中心整体检验业务水平稳步提升。2.加强依法检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树牢依法检验理念,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规范业务受理、抽样检验相关工作程序,确保从样品接收到检验报告出具各环节有法可依、有据可查。3.探索创新内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单位整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六)抓好党建创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1.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是按照市委、市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研讨。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观看《贪与悔》《“画地为牢”的国土“蛀虫”》等警示教育片。2.中心驻村工作队突出本地特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努力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驻村工作队为高家寨自然村改造提升红白理事用房(6孔窑洞),为后任家沟自然村改造饮用水水井一处。统计65户村民种植养殖补助和务工补助名单;协助村“两委”划分苹果地;发挥中心自身优势,对全村6个饮水点进行了水质检测。中心领导多次走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并慰问群众20余户。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效果。1.中心重点完成好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心全年完成2616次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90批次,问题发现率3.44%。其中,完成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907批次,不合格35批次,问题发现率3.86%。其次,开通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积极完成各县区的案件稽查检验检测任务,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全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2.发挥科研团队作用,促进科研项目高质量结题。2024年新增省级科研项目2项,市级科研项目4项。市级科研项目《榆林小杂粮中多元素检测技术应用研究》已发表相关论文16篇。省级科研项目《陕北榆林地区小杂粮种植及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和《陕北小杂粮品质评价及功能食品开发研究》均在项目时间期内取得阶段性进展。3.中心6项科技调研成果入选市科学技术协会评选的榆林市第十一届优秀科技调研成果名单,其中,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三项。中心高级工程师侯磊磊同志入选“第十二届榆林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选拔和培养对象。4.中心科研团队提出的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荞麦碗饦》经省卫健委立项,该标准的制定将推动荞麦碗饦生产由作坊式、粗放式加工向产业化、规范化生产转变,为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5.开通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积极完成各县区的案件稽查检验检测任务,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全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完成监督抽检任务之余,综合考虑人力、检验资源配置等情况,有条件地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部分检验检测服务。目前已完成来自多家本地食品企业送来的53批次样品检验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缺少专用抽样车辆。2.未落实实验室接触有毒有害物检验人员岗位津贴,无法保障检验人员相应权益。3.编制较少,检验人员短缺。我中心自正式对外开展食品检验业务以来,任务量逐年递增,但中心编制仅有33个,检验检验员较少,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四、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为中心配备抽样专用车辆,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打好基础;2.积极同市级主管部门协调,增加编制和技术人员力量,促进检验工作效率最大化。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配合市局完成好各类专项抽检检验任务。承接辖区内食品安全稽查案件检验检测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面向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2.狠抓质量控制,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实验室内外部比对、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检验报告质量评比等工作。3.抓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技术攻关,推动科研创新,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技术交流。4.抓牢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扎实抓好安全教育,搞好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干部职工“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促进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5.发挥技术优势,服务民生需求,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日”等科普宣传活动。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进社会共治。6.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局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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