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名义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罚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 | |
住所 | 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大厦A座14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 | |
开办资金 | 56.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7.8万元 | 67.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聚焦重点强化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一是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17件,罚款780万元。办理涉气类案件40件,罚款163.0万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2家,发现问题11家,立案处罚5家。开展工业炉窑执法检查,检查企业40家,发现问题7家,立案查处3家。开展燃煤使用单位煤质抽检,抽查燃煤企业35家,立案调查对5家。开展秸秆焚烧、扬尘污染管控,春耕秋收等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焚烧巡查,聚焦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对安康中心城区工矿企业开展扬尘管控。联合住建、城管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30余人次,检查噪声敏感点位37个,整治噪声问题70个。二是办理涉水类案件6件,罚款48.1万元。汉江流域截污排污巡查整治发现问题7个,均整改到位。开展全市涉废水排放企业排查,检查企业273个,发现各类问题95个。对1个国家级产业开发区和9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3家工业园区、5个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1个,均已整改到位。开展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汉江干流350公里,面积1486km2,排查入河排污口838个,完成溯源838个,完成监测838个,完成整治676个,省厅审核通过671个,完成率80.66%。三是办理涉土类案件2件,罚款9.5万元。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检查规模化养殖企业42家,发现问题30个,整改到位23个,正在整改7个。开展尾矿库、土壤污染及涉重金属企业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发现问题企业29家,存在环境问题73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开展秦岭“乱排乱放”问题全面排查,办理涉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5件,罚款208.3万元。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整改问题、配合整改问题分别提出查处整改要求,对省市台账内46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五是联合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检查企业2660家,出动执法人员6995余次,发现问题25个,整改问题25个,立案处罚21件,罚款190.1万元,查封扣押案1件,移交市场监管线索2个。深入开展“两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发现问题62个,整改问题62个,立案调查10件,罚款34.5万元。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执法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发现存在问题服务机构6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6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六是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0余家次,办理排污许可类案件8件,罚款12.4万元。对西康高铁、康渝高铁项目进行核查,检查标段7个,核查点位35个。开展核与辐射执法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5家,集中约谈15家医疗机构。(二)执法队伍提档升级,素质能力有力提升。一是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对紫阳、镇坪、石泉分局开展执法稽查,下发稽查整改意见书3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完成各类问题43个。二是选派2轮次10名执法业务骨干赴河北、山东省参加国家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现场监督帮扶30天,选派11轮次50人次参加省厅关中大气监督帮扶165天。三是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开展春季整训暨执法业务培训、全市案卷制作技能竞赛暨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四是密切关注群众急难盼愁,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恶臭等问题20余个。(三)优化方式规范行为,执法监管提质增效。一是严格执行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正面清单企业88家,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481次,指导帮扶企业481次。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分级分类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523家次,公开信息518条,发现问题188个,立案查处53件。三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38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100份,组织企业开展专题集中培训15次。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免罚金额68万元。四是对省厅反馈94个监控数据超标督办进行现场核查,持续做好有效传输率达标督导,今年我市即时有效传输率考核指标达到97.14%、补全有效传输率考核指标达到99%,全省排名第二。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录入移动执法笔录2521条,月人均录入4.2条,排名全省第三。六是持续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依法披露环境信息83家。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企业75家,立案查处22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813人次,检查企业2370家次,通过监督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监管,安康中心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57天,较去年增加18天,超出省考市任务1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及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一;安康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2.9445,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为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双第一”目标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执法干部存在不会检查、不会办案等突出问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应用不够经常,利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作用发挥不够突出;三是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指导县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果不够明显。(二)改进措施。一是采取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经常性组织集中整训、专题培训、现场教学,不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综合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多种非现场手段,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三是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严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把中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决策部署贯彻到执法监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多要素“一证式”执法,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高效规范的执法体系。(三)不断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和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执法履职评估,对标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现代装备配备,以大练兵助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五)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群众关切得到有力回应。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团体三等奖。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进步集体。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全市首批“五优党支部”。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