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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4-02 17:59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检测·辖区内废气、废水、噪声、空气质量、粉尘等因素的监测分析·环境保护质量课题研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建立提供依据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57号
法定代表人
孙辉
开办资金
46.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67万元
0.2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例行监测1.水质监测每月两次对皂河莲湖段和护城河水质监测,出具数据报表48份;完成辖区6家水重点监控企业,6家医疗机构,1家风险管控企业的废水监测。完成5家水重点监控企业在线设备比对。2.大气及废气监测全年完成辖区两个市控降尘点位,区控9个街办降尘点位降尘监测分析,出具监测报表24份;完成西联供热(两个站点)、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废气监测。3.噪声监测完成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共16个点位的监测;完成功能区24小时噪声监测。4.执法委托监测我站全年接受分局执法大队委托共进行监测30次,其中噪声类投诉监测27次,地表水投诉类监测3次;配合污控科对一条涉黑臭水体进行监测。5.应急监测7月1日,地铁8号线开远门站部分路面突然塌陷,导致污水管网断裂,污水漏排。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紧急通知要求,生态莲湖分局从7月2日起连续4日,承担皂河8个断面中5个断面的监测任务。采样人员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并现场监测溶解氧,每天2次及时将所采样品送至西安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圆满完成本次应急监测任务。(二)日常工作1.自然生态详查完成7个图斑的现场复核工作。2.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对辖区24家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3.环境类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涉生态环境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莲湖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5家提供环境类的检验检测的机构运行中质量保证情况进行检查。4.跨省帮扶检查对河南省开封市开展为期2周的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2周内检查了28家企业和112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圆满完成本次帮扶任务5.能力提升完成国家级省级能力验证6次,结果均为“满意”。西安市技术大比武团体第一。个人分获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社会效益完成全年辖区皂河、护城河地表水质量监测、11个降尘点位降尘监测、声环境质量质量监测和生态详查工作,掌握辖区水质、环境空气、噪声质量情况,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和投诉类执法监测,掌握企业污染源排放情况,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积极承担皂河应急监测,通过监测及时掌握了污染情况,为应急决策处置提供第一手数据,最大限度降低了污染程度。通过自行监测检查、第三方机构专项检查和跨省帮扶检查,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在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正对性地进行整改,从而达到依法排污的效果。积极参加大比武活动,在比武中提高参赛人员业务水平和监测站整体检测能力,进而提升了我站监测质量。存在问题一是培训学习力度不够站内以内部培训和自学为主,缺少外出培训机会,人员能力跟不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更新速度,以及新的检查工作要求。二是人员不足结合监测站能力附表项目,依照体系运行要求和上岗证考核规则限制,监测站监测一岗“双证制度”不能有效施行。四、下一步工作计划监测站在一如既往的完成各项例行监测任务,保障执法性监测任务的同时,将着重聚焦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帮扶检查和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规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避免存在数据造假情况,提高辖区企业自行监测质量,倒逼企业按证排污,依法排污。二是加强监测体系运行内部监督,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克服监测站人员较少困难,严格按照监测体系运行要求开展监测质量内部监督,保证监测所有环节都满足标准要求,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守住监测数据质量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2712050079有效期至:2028年7月13日发证机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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