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西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渭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渭河生态区治理保护规划编制;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保护、支流调水;审核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防洪工程及生态修复设施运行管理标准;渭河流域河湖岸线划定和保护。 | |
住所 | 西安市西七路江河大厦七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满良 | |
开办资金 | 104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陕西省水利厅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9.77万元 | 674.7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在厅党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严格按照“1426”总体思路和“五化”要求推动工作,全面完成了目标责任考核、“两争一创”目标任务。一、2024年工作成效(一)持续深入贯彻条例,增强生态区法治保障。一是承担《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研究和释义起草任务,形成15万字释义文本,经省人大法工委审定同意,于3月22日“世界水日”率先完成释义出版发行。二是《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12项条例配套制度印发执行,为推进渭河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基础支撑和依据。三是向30余家政府机关单位,送《释义》3000余册,举办渭河流域依法管控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黄委会、省水利厅相关专家培训干部100余人次。四是下发催办函,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生态评价手续,完成21项生态区内建设项目、滩区项目的技术论证服务。(二)持续推进规划前期,项目储备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按照省水利厅安排,完成渭河流域7条主要支流治理方案外业的复核,及石川河、泾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对宝鸡等7市32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情况进行调研复核;配合厅规计处开展《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二是新增26个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12.21亿元,申请省级补助资金3.35亿元。三是渭河陇海铁路桥段堤路工程顺利贯通,交口枢纽段堤防道路贯通工程开工建设,堤防工程标准化基础标识建设项目全面建成,生态区智慧化监管兴平段试点项目投入运行,工程面貌和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提升,堤路工程实现“全线贯通”。(三)有力推进“四乱”整改,河湖秩序向好改善。一是全年开展两次全省河湖“清四乱”明察暗访工作,发现渭河流域河湖“四乱”问题79个,全部纳入省级问题整改台账督办整改。二是对省河长办交由我中心督办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每月更新整改进度,督促指导各市区定期巡河护水,按时完成“四乱”问题整改、核验、销号工作。三是完成渭河流域4716个河湖遥感图斑省级复核、2000年以来388个涉河建设项目核查及重要支流290处排水设施摸查任务,对复核确认为“四乱”的29个问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四)渭河河道采砂有章可循,采砂监管步入正轨。一是研究起草《陕西省渭河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经厅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建立健全了渭河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按照《渭河干流7县(区)2024—2025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完成11个县(区)采砂招投标工作,确保采砂活动科学有序。三是开展非法采砂明察暗访专项行动4次,发现疑似非法采砂问题10起,逐问题调查复核,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河长办,坚决杜绝部分地方打“擦边球”影响采砂秩序。(五)通关河前期扎实推进,开工建设条件基本具备。一是通关河水库项目可研报告通过黄委会审核,报送发改委审批立项,《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报请省水利厅审批,可研阶段的《用地预审报告》等13项专题报告均取得批复。二是紧盯国家水利投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起草编制筹融资方案5份,会同厅规计处赴国家发改委积极对接争取资金。三是加强与黄委会等有关部门对接,全力推进工程跨渭河交通桥、道路和“四通一平”等专项设计的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六)法制保障流域节水,科技研究深入开展。一是积极配合参与《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并提出“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结合的节水监管机制,获省人大、省政府等相关部门认可,并明确在《条例》第十条,夯实了流域节水职责。二是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编制《陕西省典型节水案例》,完成《渭河及重要支流水生态流量保障情况报告》等调研报告4篇。三是《渭河流域工业高耗水企业节水潜力分析研究》等6个专业技术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签订共建河湖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战略协议,完成组建方案及申报资料汇编,报送省科技厅审批。(七)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标准化创建再创新高。一是深入调研渭河防洪工程及生态区运行管理情况,编制的陕西省渭河防洪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和维修养护规范,经厅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二是起草的《陕西省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务》经省水利厅审定同意正式出版印刷。三是超额完成全省571公里的省级堤防工程标准化评价,是目标任务和去年创建成果的2倍;其中,渭河干流堤防标准化创建达标95%,基本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八)严格验收防洪工程,夯实防汛基础。一是依据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实际,年初对验收任务逐市(区)分解,夯实项目责任人和序时进度。二是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优化验收程序,制定《渭河综合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核查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5项,技术预验收11项。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完成《2024年度渭河水灾害防御工作方案》,按照省水利厅安排,加强对沿渭各地水利工程安全的指导,完成宝鸡市凤县、渭滨区“7.16”暴雨洪涝灾害调查复盘有关工作,对标强化防洪工程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九)全面复核生态区界限,配合制定产业准入制度。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制定专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生态区界限复核。二是多次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申报的生态区界限复核项目顺利入库,形成了生态区界限划定成果报告,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三是配合省发改委,制定渭河流域产业发展目录1041条,涉及18门类63大类的生态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15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7次,举办读书班2期,专题培训、讲座7次,交流研讨4次,开展调研8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二是开展“传帮带”活动,有力提升了干部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对标全省水利工作重点,研究确定中心争创目标3项、处室争创目标24项,亮点工作53项,干部职工个人争创目标179项,每月督导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四是注重对厅目标责任考核、中心年度考核和“两争一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运用,完成多名干部的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和岗位调整。五是组织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推动村级产业发展,定期入户走访、开展消费扶贫,协调解决了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生活保障问题,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0余万元,中心党支部连续五年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十一)落实“五化”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一是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年度精文减会要求,提高办文办会质效,全年发文240份,同比减少5%,召开会议69次,同比减少22%。二是严格落实“五化”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修订制定规范性文件3项、制度措施5项、内部管理制度11项;编制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提出岗位工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图30张,建立重点任务落实台账。三是规范宣传管理,中心“大美渭河”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新闻报道52期132篇,向水利厅投稿31篇,中、省媒体发布涉渭宣传报道120余篇,深度报道了渭河保护治理取得的显著成就。四是配合完成全国人大黄河保护法执法情况检查、中宣部“高质量发展调研行·陕西”、水利部“节水中国行·西安”等各项任务,中心获评优秀支撑保障单位,6名同志被全省水利系统通报表扬。二、存在不足一是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渭河生态区保护行政执法条件不完善,人员短缺,装备不到位,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防洪工程管护方面。渭河作为省管河流,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影响防洪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安全。三是在河湖管理方面。渭河生态区个别县(区)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渭河支流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管控力度还不够。三、2025年工作思路202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遵循“一条主线”,履行渭河保护治理法定职责。一是继续抓实《条例》配套制度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渭河依法保护治理体系的“四梁八柱”。二是狠抓《条例》已出台配套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渭河河道采砂、生态区建设项目等全过程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梳理渭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协调县、区逐步建立健全渭河生态区执法队伍或取得委托授权,落实水行政部门委托的事项和执法责任。(二)实现“三点突破”,塑造渭河事业发展核心动力。一是落实《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依法行使渭河流域节水监督管理职责,实现流域节水监管方面工作的突破。二是加快推动《渭河生态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渭河流域产业发展目录》出台,实行产业准入政策,实现渭河生态区高质量保护与高水平发展的突破。三是推动《陕西省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出台,探索渭河采砂资金反哺防洪工程养护的方法路径,积极争取维修养护资金,实现工程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落实的突破。(三)抓实“六项重点”,推动渭河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一是抓住中、省对黄河、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以及重大规划编制有利契机,严格落实水法律法规,科学统筹治理需求,精准衔接政策方向,谋深谋准谋实一批具有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控制性、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水利工程。二是持续深化流域河湖“清四乱”,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案件,及时办理河湖安全突出问题,遏制违法行为。三是围绕河道采砂招投标、许可、开采及储运等环节,加强对渭河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持续强化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规范生态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五是持续深入推进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基本实现全省3级以上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六是持续推进“五化”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意识,为推动渭河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