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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7-02 15:37
单位名称 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全市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待遇核定和发放。
住所 渭南市三贤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晓伟
开办资金 54.3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61万元 10.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来,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生活、稳定岗位、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总体思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人社部门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局党组决策决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推动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见效,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维护好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防失业”的功能作用。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有效为应对失业保险参保数据清洗治理后参保人数急剧下降的问题,我中心积极想办法、定措施,组织全中心力量投入到促扩面工作中。一是成立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杨栋任组长,将全中心人员分成数据排查组、扩面督导组和政策宣传组等三个组。二是加强扩面工作调度督导。按日通报全市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排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政府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进企业入园区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安全规范全市各级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以“规范、安全、快捷”为原则,严格失业保险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对失业人员身份确认、系统审核、稽核复核、中心办公会研究等环节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不断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创新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了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使失业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保障了基本生活。(三)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补贴资金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根据省厅、省社保局关于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核查情况上报省厅和省局。5月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自查、经办机构排查和工作专班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的使用情况底数也已摸清。2.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存在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审计下发疑点数据整改情况。2022年,审计署下发我市“缴存企业职工养老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缴存企业职工养老领取失业补助金”两类问题疑点数据共115条。经核查比对,共涉及23人,需追回基金138735元,于5月底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全面梳理排查、资金分类处置等情况。2015年至2022年,我市共有28户45户次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了稳岗返还政策,涉及职工8091人次,共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22.04万元。经过自查排查,其中按规定用途使用63.14万元,滞留资金58.9万元。截止6月底,滞留资金已按规定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情形的全面筛查、核实判定、严肃查处和资金追回等情况。省人社厅下发我市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疑点数据3626条,经过结合失业补助金发放信息数据逐人逐条排查比对,发现29人存在短期参保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情形,涉及金额17.44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基金全部追回。四是重复领取待遇疑点数据全面核查、分类处置和完善预警机制、资金追回等情况。本年度,上级人社部门共下发我市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各类疑点数据共61454条。经全面核查,全市共发现各类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390人,涉及基金170.2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68人,追回基金98.45万元,后续追退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五是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查处移送等情况。根据中省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市建立了重大案件移送公安机制和资金追回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大力营造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和失业人员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扩面任务按时完成截止12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242975人,较去年年底增加122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9%。(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2023年,全市共为1715名新增失业人员、15936人次发放了失业保险金,为6382人次失业人员发放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为1039名参保职工发放了技能提升补贴;为12134人次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基金;为121户企业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三)基金运行安全规范2023年,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631.2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2487.73万元,利息收入132.93万元,转移收入10.63万元;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为14043.9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583.8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327.40万元,女工生育补助支出1.5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72.45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2968.67万元,转移支出1.66万元,临时价格补贴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35.9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701.23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支出47.1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相抵后超支1412.66万元,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3806.5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实现了管理规范、使用合理、运行安全的目标。(四)惠企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关于降低费率政策。今年以来,共向1871家企业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征失业保险费3698.38万元,大大增强了参保单位缴费的积极性,也减轻了一些困难企业的负担。二是关于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重大决策,全年共为1272户参保企业审核拨付稳岗返还资金2968.67万元,对稳定我市就业局势、助力企业应对疫情脱困发展、有效减少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关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扎实推进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全年共为1039名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72.45万元。(五)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一是认真研读《陕西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全文,立足我市经办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建议并按要求上报省社保局。二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33号)并结合中省相关规定提出我市实施意见。三是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社〔2023〕219号)精神,按时上解基金滚存结余、清理资金往来和开展基金结余审计,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平稳实施。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扩面工作难度大。民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是扩面工作的难点和堵点。民营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承担社会责任,对参加失业保险认识不足,再加上职工维权意识不强,导致企业选择性参保。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扩面工作宣传力度,挖掘扩面资源。(二)参保单位缴费率低,欠费现象严重。我市是农业型城市,工业基础薄弱,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或名存实亡,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比较普遍,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仅占全部参保企业的40%左右,大部分县区的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欠费数额居高不下,且逐年递增。针对此问题,我们要将稽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稽核工作,对存在问题且不认真整改的参保单位采取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杜绝同一单位各险种参保缴费人数、基数不同、恶意欠费现象。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严格经办规程,推动省级统筹平稳实施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五统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陕西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配合做好经办业务规程统一有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水平,确保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平稳实施。(二)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待遇发放按时足额优化待遇审核认定程序,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三)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及时掌握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动态,强化运行情况分析预测,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基金使用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严防廉政风险,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完整。(四)建立健全制度,扎实做好内控稽核工作继续加大稽核工作力度,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稽核工作,注重事前、事后稽核,对存在问题且不认真整改的参保单位采取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五)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干部作风能力,把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百姓的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深入细致地解决好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实、服务效能好的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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