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富平县林业发展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服务。做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国土绿化、林木种苗技术培育、林业产业发展、林技推广、林权流转与纠纷调处、森林湿地资源调查保护、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火灾预防等工作。 | |
住所 | 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8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委 | |
开办资金 | 4.68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富平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5.86万元 | 336.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一是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全年以实施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富平县桥山南麓生态植被恢复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为重点,积极拓展造林空间,大力营造针阔混交林,加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主要在薛镇、美原镇等宜林荒山区域栽植侧柏、油松、刺槐等各类苗木160万余株,完成营造林4.5万亩,植被修复1450亩,占年度任务总任务100%。二是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创建梅家坪镇、淡村镇、美原镇3个生态示范镇,建设禾塬村、中合村、车家村等18个生态示范村,绿化渠路80公里,占年度任务总任务100%;为老庙镇东于村、美原镇八联村、盘龙村、宫里镇北陵村等12个村进行村庄广场、巷道、空闲地绿化,栽植樱花、红叶石楠等苗木6000余株。积极实施宫里镇大樊村生态环境改善、顺阳河流域排水(碱)渠绿化等绿化项目,栽植红叶李、中槐、月季等各类苗木8000余株。三是全面完成年度义务植树。组织全县200余名干部职工在顺阳河流域东华街道办优东村段开展主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北方最美县城”的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各部门、镇办、企业、学校等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植树活动,经过春季扎实的安排和细致的工作,富平县2023年共计完成义务植树110万株。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制定印发《富平县2023年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富平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省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综合评定,并上报国家林草局。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查、补充完善我县古树名木目录,强化日常巡护和管护力度,目前全县已登记保护的古树名木有294株。(二)全面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依法审核审批。全年受理林、草、湿用地建设项目9起,审核上报4起;强化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省林业局下达的“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坚决杜绝超采伐限额进行采伐的行为,全年无申请林木采伐事项。二是完成森林督查排查工作。2023年森林督查上级下发我县森林图斑394个,在现地核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图斑14个,已全部立案调查;草原图斑123个,在现地核查中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图斑,其他图斑已全部在系统进行上报,核实完成率为100%。三是积极开展涉林案件查处工作。重点开展了“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资源综合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2起。四是稳步推进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全面落实我县林地草地现状范围界线,优化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范围,完成森林林地11个;五是开展环保督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我县湿地公园范围内的疑似违建图斑3个,中央环保督查图斑11个,经过现地核实调查,均不涉及违法使用湿地,并通过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核查。六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保护法》宣传月,开展宣传保护,共发放宣传画册5000余份;完成“2023清风行动”工作,查处非法猎捕野兔案件1起,调查处理2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5次检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对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进行30余次巡查,未发现有破坏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今年以来共救助野生动物41只。(三)积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从3月开始,8月份结束,调查距离231.27公里。编制完成《富平县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工作报告》、《富平县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报告》和《富平县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评估报告》,已按时上报市局。(四)全面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一是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共计完善许可事项27项(以审批局下发的2023年许可事项清单为准,其中包含许可事项子项)。全年受理林、草、湿用地建设项目9起,审核上报4起,全年无申请林木采伐事项。二是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情况。按照富法办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全系统15名执法人员在“法宣在线”平台进行法治课程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五)积极做好森林“两防”工作。一是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禁火令,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富平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和《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宣传等行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1000余张,在薛镇十二盘、王马设立长期检查站2处,组建20人森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伍,购置各类防灭火机具3000余台,并及时下发给8个重点林区镇办,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森林火情。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加大检疫执法工作力度,强化与周边市县的联防联控,有效阻止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疫情进入富平。积极开展林木病虫害防治,对底张路杨树林带、温泉河杨树柳树林、荆山南塬、虎头山、金粟国有林场侧柏林等采取人工作业防治和无人机作业防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有效阻止了林木病虫害的蔓延。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测报准确率大于90%。(六)不断推进林长制工作走向深入。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立林长765名,全县16个镇(办)268个行政村全覆盖,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会议、督查、考核、林长巡林项制度,召开县总林长会议3次,发布总林长令3次,印发《林长制工作要点》《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林长+林业重点工作”新模式,“林长+护林员”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全县548名林木管护人员巡林护林做到全覆盖,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林业资源管护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紧扣林长制主题,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设立县级公示牌12处,在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标语300条,印发宣传彩页5万份,发放围裙、手提袋、纸杯等8万余个;同时陕西省电视台《不负青山不负人》栏目、《国家林草局林长制专栏》、《富平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相关报道30余次、《富平县林长制简报》发布19期,着力提高林长制的社会影响力,把“林长制”辐射到县域各个角落。四是夯实基层,完善考核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基层林长责任年”“林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建设林长制示范镇2个、示范村4个,巩固拓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积极推进生态空间高质量发展。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2023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34亿元。一是林业产业稳步发展。截止目前,全县林业产业柿子栽植面积达36万亩,预计今年产值为22.5亿元。花椒面积22万亩,预计产值达7亿元。二是林下经济初见成效。林下养鸡、林下养蜂在我县初具规模,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林下养殖补助资金70万元,我们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500亩,产值预计达到200万元以上。三是森林生态旅游稳步提升。目前,我县有国家湿地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1个,森林生态旅游网红打卡地5处,全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次,森林生态旅游收入达850万元以上。三、存在问题随着造林工程的不断实施,造林空间越来越少,剩余可造林地块施工难度大,条件差,需投入项目资金缺口增大。改进措施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抓好桥山南麓植被修复、固沟保塬等林业重点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巩固造林成果。五、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积极对接省市部门,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倾斜富平。计划完成年度营造林3万亩、建设森林乡村11个,绿化渠路70公里等建设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3年3月14日被渭南市林业局评为2022年度林业工作先进单位;(2)2023年4月6日被陕西省林业局评为陕西省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突出单位。2023年度没有涉及诉讼事项.2023年度无投诉事项.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