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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9 10:4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优化旅游市场服务,规范旅游行业监管。负责旅游市场服务相关工作,依法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文化中心6楼
法定代表人 屈琛
开办资金 2.0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5万元 0.1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的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我单位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2023年对全区旅游市场开展安全性大检查共计20次,其中联合检查8次,联合的部门有公安鄠邑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开展专项检查共计12次,主要针对不合理低价游、黑车黑导、以虚假广告误导旅游者消费等行业乱象。配合区文旅局旅游科开展部门联合检查3次,日常检查30余次。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被检查旅游景区(点)、旅行社(门市部)等130家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30余个。截止目前,涉及整改事项均已整改到位,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2.处理旅游投诉。严格按照全国旅游投诉和案件办理系统12301和市长热线平台12345旅游投诉受理调解流程,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2023年共受理旅游投诉案件149件,办结149件。其中12345热线141件,电话投诉8件,赔付金额4万元。主要投诉内容有:有的旅行社管理不规范,疫情导致行程取消的退费纠纷;有的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所有案件均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涉旅单位和游客达成谅解,最终达成协议,旅游投诉处理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3.配合开展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常态化配合开展鄠邑四季特色景点线上主题营销活动,推出乡村休闲体验游、最美八号公路乡村休闲游、春季精品游、醉美赏花游、寻春自然文化研学主题游、“亲山近水”纳凉体验游、户外露营之旅主题游、“硕果飘香”采摘游、“曲水稻乡”休闲游等9条旅游线路;配合举办春节文化旅游活动、天桥湖、潭滨公园焰火晚会、天桥湖春季踏青、夏季星空露营系列活动、太平国家森林公园紫荆花季文旅系列活动等特色文旅活动;配合组织各景区开展青年节、母亲节、中国旅游日、520情人节、七夕等特定人群免费或门票优惠游览景区活动,丰富文旅市场供给。法定节假日期间,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鄠邑旅游攻略,推出鄠邑区精品民宿,特色美食,网红打卡点宣传集锦,同时全员放弃休假,分班驻守重点景区,做好假日旅游市场各项保障工作。4.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全区旅游景区(点)、旅行社(门市部)开展“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宣传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年共计组织30多家涉旅企业培训4次,发放“一法两条例”500余册。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了旅游行业各项管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提高了旅游行业法制化管理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通过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宣传等工作,极大地提升了鄠邑区整体旅游形象,实现了我区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稳固、旅游投诉渠道畅通、旅游环境文明有序。全年共接待游客2173.15万人,实现旅游收入55.3亿元。三、存在问题。1.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编制6人,在岗2人,工作开展有难度。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现有人员无法完成稿频次检查任务。2.业务学习及培训较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3.文旅、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在处理问题时职责分工不明确。四、整改措施。1.继续努力协调、整合人员力量,同时提高工作效率。2.自助组织+外派学习相结合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现有人员业务技能水平。3.持续推进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共同为提升我区整体旅游形象服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结合我区现有资源,充分体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出“一日游”、“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各两条。2.处理旅游质量投诉案件。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答复12345和12301平台的游客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3.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4.继续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5.组织涉旅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旅游法律法规、安全等方面的培训4期。6.配合开展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7.承办文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