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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6 15: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法律公正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
住所 西安市二府街宏府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 屈礼军
开办资金 121.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4.32万元 205.7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在市司法局坚强领导和全力推进下,完成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85个公共法律工作站的验收,命名第一批“三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38个(11个中心、27个站),圆满完成“规范化建设年”工作任务;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标准化服务年工作推进会”,抓实建章立制和工作统筹,制定《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编制《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料汇编》、印发“市、区县、镇街、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的服务清单”,出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和人民调解)服务流程”,全面启动“标准化服务年”工作;开设公共法律服务“学习讲堂”,全年分三期对全市350名市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实现全覆盖,并区分九个专题开展3次研讨交流,完成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服务”轮训,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咨询25.3万余人次(热线服务198226人次、来访44300人次、网络咨询服务10475人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总服务量达到51.7万余人次,较2022年增长一倍。(二)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初见成效。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四项机制”(工作培训机制、律师派驻机制、数据对接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实行分类指派(区分重案大案、未成年人、妇女、盲聋哑人等案件类型,择优指派律师),严抓案件质控(全流程监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第三方评估),实现流程标准化、值班规范化,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全市受理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983件,较2022年增长35.9%,其中,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76%,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10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三)落实党建引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制定《“智慧法援”信息管理系统律师库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律师库管理,对全市50名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值班律师“以岗代培,以会代训”40余次,促进“五点希望”落实到接听热线、服务窗口、线上平台、案件办理等涉及法律援助的各个环节之中。今年,向省厅推荐了20名律师作为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律师库人选。二是以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修订完善《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请销假制度》、《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考勤制度》、《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保密制度》、《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合同管理制度》、以及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预案,开展了内控管理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深化志愿服务,持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举办志愿者座谈交流8场,组织15名志愿者参加省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拟定《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分2批对80余名志愿者进行培训,持续提升志愿队伍整体水平。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确定我市法律援助工作7个方面30项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任务,在服务平台建设、经费保障提升、助企服务质量、案件办理质量上持续用力,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法律援助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多维度服务平台更加完善。运行集服务窗口、志愿者培训、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市法律援助中心“七彩光”暖心服务驿站实体平台;建成“数据服务中心”促进“数据+三大平台”智慧融合;建立市侨联、市级民主党派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分区县将法律援助事项进一步延伸下沉至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工作室;12348热线中小微企业专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192条。(二)是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有新突破。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再创新高,达到20254件(民事案件7944件、刑事案件12151件、行政案件159件),同比较2022年增加14.5%,占全省41%,达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110件”的预期性指标。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贯彻执行“两规则、两规范”,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管,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案件评查综合评分为80.6分。(三)是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深化志愿服务,拟定《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20场次,推出“援来有法”宣传品牌发布普法微视频15期,发布宣传信息1244条,浏览量达5.3万余人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思想意识仍有差距。一是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服务上还缺少真知灼见。二是助企服务还不深入,解难帮困的思路办法不多,仅限于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三是涉外服务还没有实际起步,对标西安中心城市定位和“一带一路”实际要求,思想意识相对滞后。(二)对标职能职责,一些工作要持续用力推动。一是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缺口较大。除因案件数量大外,还存在3个区县本级财政投入为零,部分区县级财政投入经费体量小、增速慢,与业务增量不匹配等问题。二是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执行问题。部分区县未及时划拨中省转移资金,导致办案补贴不能及时支付给办案律师,有点甚至超期半年以上,严重影响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数据对接共享还有差距,存在口径不一,系统录入不及时等问题。(三)对照先进经验,全面建设仍有差距。与广州、深圳、成都等地的经验做法相比,一些工作仍需不断创新发展,比如深圳法援中心“三灵活”(进驻平台灵活、进驻形式灵活、进驻事项灵活)、“四统一”(受理标准统一、结案标准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律师管理统一)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四、下一步打算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深化“三个年”活动,加快实现“八个新突破”,围绕高能级、高质量、高水平,一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服务年取得实效一是围绕“学、练、考”推动标准化服务年,推进服务贯通。二是围绕“15分钟服务圈”“乡村振兴惠农品牌”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命名第二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三是申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级地方标准。(二)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一是落实案件监管新要求,启动案件评查全覆盖工作。二是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试点工作实质化推进。三是出台高质量服务工作举措和全流程监管工作操作指南。(三)高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一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工作西安模式。二是推动“数据+三大平台”智慧融合服务。三是探索涉外法治服务新平台,推出外语服务、涉外法治宣传服务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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