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我单位始终围绕省、市、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年”活动给契机,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扎实开展失业保险专项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安全网”“减震器”作用,成效显著。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做好经办服务,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立户流程,为1929家企业办理工伤失业参保登记,受理工伤、失业保险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等业务3万余件,为1.2万余人办理社保卡申请及补换卡,微信公众号关注2万余人,发布政策170余篇,累计浏览量达20余万次,社保政策知晓度显著提升;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服务进园区”活动,创新推出“人社+街办”联动机制,运用“1234工作法”,扎实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推介”系列活动,解答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探讨参保企业年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通过“网上办”、“提醒办”、“指导办”、“延时办”等举措解决企业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时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参保企业应申尽审,我区12650家企业顺利完成年审工作;以强化宣传引导、跟进群众需求为抓手,持续在公众号进行高频次宣传,还通过业务群、短信提醒、窗口宣传、入户上门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电子社保卡的应用功能,积极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老年人等群体解决待遇领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我区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62.6%。2、保障待遇支付。2023年,失业保险科待遇审核工作按月圆满完成。失业保险金发放15526人次,支出2982.14万元;为15479人次缴纳医疗保险费679.12万元;失业补助金发放6421人次,支出836.54万元;技能提升补贴发放1050人,支出153.05万元;为364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366.33万元;企业累计降低失业保险费6535.3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目标任务9.42万人,参保12.6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3.76%。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全年工伤保险审核支付:定期待遇1055人/次,共计97.49万元,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914人/次,共计68.52万元;一次性待遇362人/次,共计1460.64万元,其中:工伤医疗费216人/次,共计211.79万元;4、巩固安全筑“防线”。通过省市专项审计、区县交叉审计、内部风控审计等方式持续深入推进风险排查、落实整改、优化举措,确保社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安全。3、居民养老科创新运用“1234工作法”,积极组织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推介”系列活动,通过社区入户,沿街入商,楼宇入企送政策,有效惠及辖区近100家企业和近10000名群众,四季度考核排名仍位于全市第一。5、配属工作:配合区税务局完成2023年度城居保保费征收工作,并协调税务与财政部门,建立完善每月三方对账制度。同时,配合完成教育系统提供的277名考生及其522名家长参保信息核实上报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截至2023年底,全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27万人、失业保险12.65万人、工伤保险14.64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63%。2、2023年,碑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104.30万元,创新运用“1234工作法”,积极组织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推介”系列活动,通过社区入户,沿街入商,楼宇入企送政策,有效惠及辖区近100家企业和近10000名群众,四季度考核排名仍位于全市第一;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累计发放21947人次,惠及企业3648家,累计支出6095.67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累计发放1417人次,累计支出1558.13万元,各项社保遇提标兑现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是窗口经办人员补充不及时,工作人员在“一专多能”培养锻炼方面还有所欠缺,经办系统网络不稳定;二是跨部门协作稽核。工伤保险科对待遇享受单位以非实地方式进行稽核,每月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单,被稽核单位可以通过实际携带或邮件方式递交资料待查,但仅仅通过非实地稽核是远远不够的,为确保基金安全,要发掘新的工伤保险待遇可稽核重点,工伤保险科下企业稽核并没有执法权,如果想要全面稽核企业有没有认真执行待遇发放,必须联合其他部门同去企业稽核。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座谈,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到社保政策“一口清”;加强跨部门协作精神,持续完善工伤保险待遇稽核内容,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聚焦全覆盖,参保扩面稳推进。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抓手,坚持传统入企上门服务与智能化平台宣传服务两手抓,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工作,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2、聚焦便民度,优化流程提服务。加速推进统模式数据治理和测试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以落实省级统筹为契机,统一社保经办规程,稳步推进新旧系统的切换应用,本着遵循便民利民宗旨,实时更新社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在经办材料上做减法,在服务态度上做加法,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解答社会保险政策“一口清”。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坚持定期开展上门服务,解决他们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贯彻“一件事一次办”,坚持数字赋能,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拓展“跨省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社保经办“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