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兴汉东路3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桑弥 | |
开办资金 | 200万元 | |
经济来源 | 经费自理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99.52万元 | 5949.3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归集力度,拓展覆盖面。主动作为,创新方法,加强非公企业精准扩面,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中低收入职工,通过及时调整年度缴存基数,规范单位缴存行为,推动缴存规模稳步增长;完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不断扩大制度保障范围。特别是在11月,联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合同的方式对依法缴存公积金明确单位和职工的缴存责任和义务,增强对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约束性,有效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全年完成公积金归集28.5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9.82%,新增开户单位251个、13307人,实现增值收益1.6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41.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规范内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坚持把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进一步防范风险,有效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一是持续抓好全市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按照“一户一策”催收机制,严格落实“属事、属人、属地”责任,领导包抓、全员参与,加大逾期催收力度,逾期率降至0.096‰,较年初降幅3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30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重点业务进行专项整治,形成了“分险设防、分岗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风险防控模式,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干部职工规范操作、廉洁服务。3、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地方经济。按照2023年汉中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拓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等要求,经2023年3月21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交通银行汉中分行、兴业银行汉中分行、西安银行汉中分行、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准入住房公积金业务,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住房公积金行业营商“暖环境”。4、优化系统建设,助力服务体验。一是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数字化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制定方案,确保在2025年前实现随处可办的“线上公积金”,风险可控的“安全公积金”,高效运作的“智能公积金”。二是筑牢数据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系统风险。组织实施核心业务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等保测评,达到公安部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标准,并积极筹划硬件系统“上云”,打造安全、稳定、高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及数据存储环境。三是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工作,整改历史遗留问题数据69346条,数据存疑率从43%降到10%以内。四是拓展网厅使用范围,持续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新增140家单位网厅用户,让单位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开户等业务,促进全民营商环境改善的同时,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科技含量。5、推进实事办实,提升服务形象。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实事办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的服务形象。一是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持续在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四零承诺服务”“绿色通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精准便民服务制度。本年度成功获评全市“最佳政务服务大厅”称号。二是倾力解决群众难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助企纾困、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权益等各项深化服务的政策落地,严格执行不走样,建立服务台账,做好后续跟进,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业务,在实现8项跨省通办业务的基础上,新增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以及注销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3项业务。“跨省通办”业务及采用“顺位抵押”方式开展“商转公”业务被列为“汉中市政府2023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内容”,顺位抵押模式“商转公”贷款工作成效被市委作为全市经验推广。三是提升行业良好形象。改造建设两处“爱心驿站”和一处“母婴关爱室”,为办事职工提供便利,让户外劳动者热可纳凉、冷可取暖、累可歇脚、伤可用药,充分体现“公积金”人的为民情怀和社会担当,持续打造行业良好形象。中心“爱心驿站”全国总工会评为2023年度“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宁强县管理部母婴关爱室被汉中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母婴关爱室市级示范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主要业务指标大幅增长。新增扩面:全年新增开户单位251个,新增职工13307人。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呈现由体制内单位全覆盖向体制外单位稳步拓展、由城区单位向乡镇单位延伸拓展、由建制单位向非公企业审慎拓展的良好局面。缴存归集:完成归集28.59亿元,累计缴存总额达到276.02亿元,缴存余额114.78亿元。资金使用: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做到“应贷尽贷”。全年为4080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64亿元,回收贷款11.97亿元,累计为6.68万户职工发放贷款164.93亿元,贷款余额82.60亿元,个贷率为71.97%,个贷率保持在科学合理区间。增值收益:采取定期存款利率询价制,提高资金的收益率,最大限度实现保值增值。当年实现增值收益1.63亿元,上解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61万元。2、释放政策红利,增进群众福祉。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通过实施调整配贷系数,增加可贷额度,降低提取门槛,精简办理要件,拓宽跨省通办,做到“三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出台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率先推出“顺位抵押”模式开展“商转公”贷款并应需实施“带押过户”政策,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累计发放“商转公”贷款966笔,3.23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发放量的18%,为缴存职工减轻利息支出约5300万元。落实涉企退费政策,有序办理个贷保证金、诉讼费及律师服务费、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和二手房评估费退付工作。全年已退付个贷保证金180笔288.25万元、利息1.4万元,支付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35.47万元、抵押登记费退费3535笔28.33万元,有效降低了个人支出成本,让其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公积金减负服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高,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实现全覆盖,而非公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制度覆盖面较低;数字公积金建设水平仍需提升。改进措施:1、加大政策宣传,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已缴存单位的汇(补)缴工作,确保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扩展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缴存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调缴存比例,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督促劳务派谴制用工、公益性岗位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政策覆盖面,使更多社会群体享受到普惠性住房政策保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稳步支持城镇居民刚需普通自住住房的消费,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大局。2、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有关要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以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为基础,及时推进数据上“云”、软件更新、硬件安全可替代,打造集行政管理、业务运行、对外服务于一体的“数字+智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固本强基,扩大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归集率。加大政策宣传,规范已缴存单位的汇(补)缴工作,督促劳务派遣制等群体建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稳妥扩展新市民群体缴存面,完成归集资金29.5亿元以上。2、租购并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提高租(购)房提取完成率。坚持“四个优先”原则,持续优化政策,加大对缴存人租购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3、发挥职能,支持住房合理消费,有效提高个贷率。持续简化业务流程、减少要件资料、压缩办理时限,规范资金管理,优化带押过户商转公贷款业务,兼顾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提高个贷率。4、数字赋能,提升服务应用水平,持续提高离柜率。深度开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数据治理,推进数据全面上“云”,拓展“跨省通办”,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转变。5、强化监督,规避防范贷款风险,不断降低逾期率。严格执行贷款“三审一岗”制度,加大管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严控增量、消化存量,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