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工作,承担物业管理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拔付经办工作,协调处理物业信访投诉和纠纷;承担辖区房屋交易、租赁和产权产籍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房屋安全技术指导及危房普查、监测和老旧小区改造经办;承担白蚁防治及其他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鹏 | |
开办资金 | 13.8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1万元 | 7.5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强化指导监督我区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等工作。一是做好包括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截至目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209份;二是加强预售管理工作,为促进商品房预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我所积极探索,制定计划,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完善并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积极做好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工作。为保证住房信息安全,职能股室严格按照房产信息查询流程进行查询,个人办理查询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材料方可进行查询,企业或对公单位查询需开具相关委托函,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查询。截至目前,累计为个人、企业或对公单位查询房产信息5000余件;四是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全年共计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4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二)规范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事权划分,我所管辖区域内的商品房为五里福镜铭座及五里滨月花苑。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公开了维修资金业务流程,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目前共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维修资金959.2万元。(其中商品房归集已归集维修资金800余万元。搬迁社区归集159.2万元)。(三)稳步推进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事权工作。为做好事权改革承接筹备工作,区房产所成立了改革承接领导小组,制定了承接方案,并进一步对事权下划权责事项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对事权下划接的住、管的好,确保交接期间管理服务水平不降低,职能职责下划工作平稳有序,积极与市住建局协调对接过渡期,采取市局派干部开展联合办公,一体推进日常监管和常态化创文工作机制。并积极与区编办等部门协调,理清房产所编制和人员现状,2023年6月7日,区编制部门已对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现状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四)物业服务管理有效开展。一是建章立制,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中心城区现有高层、多层物业小区127个,老旧小区372个,在管服务企业63家,分布在四办两镇。2023年区房产所强化举措,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指导城区“四办两镇”(新城街道、老城街道、建民街道、江北街道、关庙镇、吉河镇)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汉住建字[2023]270号),进一步明确了镇办、社区和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初步落实了单位代管打包式服务和社区兜底服务模式,夯实了清扫保洁和有人负责管理小区,实现了老旧小区环境有质的变化。二是创新思路,不断探索物业领域长效化规范管理。(1)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单位组建社区物管会,并督促指导镇办引导社区领办集体企业、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搭建物业管理机构框架。截止目前,四办两镇32个社区组建了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物业服务公司。(2)坚持党建引领长效治理,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探索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区域联管、外包托管等模式,解决居民基本物业需求,消除372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空白盲区;(3)积极探索推进“红色物业”。通过强化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协商推进、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志愿服务联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城市基层治理“五同”工作机制,以“党建+”为统领,建强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立“红色物业”联盟载体,目前全区17个“红色物业”小区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4)从今年8月起,建立物业小区“红黑榜”管理制度,每月对中心城区122个小区物业公司服务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排名,通过奖优罚劣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倒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5)运用好“街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加强街办、社区党组织与政法、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的密切协作,定期协调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物业服务。三是切实强化物业市场排查整治。今年6月份,组织对127个物业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并联合属地街道(镇)对物业小区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遗留问题34件,目前正在逐一协调消化;四是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点)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我区搬迁安置社区实际,我所于4月中旬制定下发了《汉滨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点)规范物业服务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方式以及镇办、村(社区)的责任,进一步确保全区搬迁小区标准化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五)完成各类交办督办及信访工作。2023年累计完成市区各部门交办督办任务20余件;办理回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件。及时协调化解物业信访投诉570余件,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有效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按照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安排部署每月及时报送行业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六)做实做细社区领岗服务。自开展社区领岗服务活动以来,定期前往困难户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史丽华家住世纪新村,由于突发脑溢血导致右侧肢体不能活动,生活不能自理,鉴于此状况,我所与市残联积极协调,为史丽华申请了一台轮椅和一套洗浴专用椅,并送到家中进行安装调试,为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周侠龙家住陵园前巷,由于突发脑梗导致下肢活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我所按时前往家中切实了解急难愁盼,并送去日常生活所需及慰问品,让困难户时刻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扎实推进《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的宣贯落实。2023年6月1日《市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所集中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各镇办、各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对条例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宣贯,同时,组织了多场次送《条例》进小区活动,促进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促进物业企业以服务赢得市场,促进提高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使物业市场整体向好发展。并严格按照《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法规赋予各级各部门涉及物业活动的职责,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社会问题齐抓共管的局面。积极强化引导市民对安康市首部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知晓率,截止目前我所翻印省市条例5000余册、制作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南1万册,条例宣传海报500张,借力镇办文化活动现场发放、各物业小区前台接待服务中心、区信访接待大厅投放等措施保障法规有效实施。(二)创新思路,物业领域长效化规范管理初见成效。坚持党建引领长效治理,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探索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区域联管、外包托管等模式,解决居民基本物业需求,消除372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空白盲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城市基层治理“五同”工作机制,以“党建+”为统领,建强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立“红色物业”联盟载体,目前17个“红色物业”小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推行物业小区“红黑榜”制度,定期“晾晒”物业管理服务,倒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物业小区“红黑榜”制度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运用好“街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加强街办、社区党组织与政法、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的密切协作,定期协调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物业服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党员干部物业服务管理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单一,开拓创新能力需要加强;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有效的宣传方案,群众对《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认知度不高。(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能力,不断增强业务综合水平,加强学习,开拓创新,有效破解物业服务管理难题;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手段,有效运用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媒介发布物业服务管理法规、政策,组织专业人员进社区、进小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解困。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持续做好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工作,扩大宣传,创新思路;(二)全力推进我区房屋产权产籍与房产交易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加强房地产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行行业健康发展。加大法制宣传,促进房地产从业企业守信、诚信经营,规范房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四)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督促、指导镇办后扶搬迁社区尽快建立维修资金体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