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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2 15:31
单位名称 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家《劳动法》,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吴鹏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61万元 16.32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变更法人,2023年10月13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长抓制度落实,确保高质量项目稳步推进。高质量项目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是高质量项目正常推进的重要保障。我大队持续推进制度落实源头治理常态化建设,联合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共享共督机制,以“双包联”责任制巡查工作为主抓,在新建项目开工伊始,主动深入项目工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检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从法律层面引导和帮助工程建设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从而实现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的“双赢”局面,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推进。2、精抓法治服务,确保营商环境持续突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硬基础,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我大队紧盯宣传、执法和监管,多措并举做好法治服务。一是开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暨“走出机关服务一线”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普法讲座、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规范化管理能力,提高企业懂法明法、学法用法水平,有效减少企业劳资纠纷,保障企业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轻微违法未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企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以教育整改为主,处罚为辅,对符合法定要求的,免于处罚,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推行智慧监察。综合运用“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信息系统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劳动用工依法支付情况动态监控,构建由点到面的监控体系,推动农民工维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升监管质效。3、狠抓队伍建设,确保作风能力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硬保障,我大队一手抓党性素养锤炼,一手抓业务能力提升,以担当作为的勇毅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谋划贯穿于“三个年”活动全过程,通过大会集中学党规党章、小会精细学法律法规、日常交流学工作方法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队伍政治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全体干部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和依法行政要求,不断优化和提升工作作风,及时主动地为服务对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塑造一支热情、阳光、公正、专业的劳动监察执法铁军,为推进落实好“三个年”活动保驾护航。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1、大力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组织去工地集中宣传30余次。通过执法宣传车、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用人单位、贴近员工,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同时要把三个《条例》的宣传与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劳动者自觉维权的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2、2023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案件共计550件,结案528件,结案率96%;为97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826.4万元。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受理案件348件,已结案341件,结案率达到98%。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部分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和风险,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只相互订立口头劳动协议,未登记建立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造成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工资。二是部分农民工信访不信法。部分欠薪案件在办理中,发现存在巨大劳资争议纠纷的案件,执法人员建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途径依法解决问题,当事人不能理解,往往采取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的方式,为办案人员增加了工作难度,也拖延了问题解决进度。三是建设单位严重违法违规。部分建设单位涉嫌违反《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层层非法分包、转包,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分包、转包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甚至采取藏匿、逃避等手段拒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能及时兑付。2、整改措施:一是快立快处,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对发现的各类欠薪线索快速立案,快速处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硬拳出击,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密切联系住建、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沟通、线索汇聚、信息共享,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实现重大投诉案件快速衔接。完善欠薪案件司法移送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及惩处违法行为。用好黑名单惩戒制度,令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多方调解,搭建友好沟通平台。结合专项行动契机,在办理劳资争议纠纷的案件中,联合多部门制定调解方案,一方面对企业进行普法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预警违法的严重后果,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主动了解其实际困难和处境,耐心劝导并帮助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快速解决问题。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自主学习和线上、线下学习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当遇到劳资纠纷案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自身的知识及经验找准切入点,高效地解决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二)加大欠薪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效。通过“一站式”受案投诉中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来电来访专人接待、线索集中受理、案件审查分流,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缩短群众咨询、办事等待时间,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属于本辖区受理的案件依法受理,对不属于本辖区受理的案件,及时告知劳动者有管理权限的县区联系方式,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耐心做好解释,并告知维权途径,做好解疑释惑工作,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认真做好线上、线下欠薪线索的接收、办结、反馈工作。对全部欠薪案件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定人定责,案件快立快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隐患“发酵”。(三)加大对全县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重点检查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实名制管理、社会保险、考勤登记、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各项用工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发生。(四)加强各部门联合,充分发挥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排查欠薪隐患,有效规范辖区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对政府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劳动保障案件协调处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政府项目欠薪线索,及时转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交办、处置、督办和反馈等各方面协同办理要求,跟踪督促限时办结,不断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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