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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4-17 16:15
单位名称 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化市场发展提供稽查保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受局委托对文化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管;系统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七楼B区
法定代表人 刘晓虎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1万元 36.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4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紧紧围绕全市“三个年”活动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演出、旅游、新闻出版、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四个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5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979家次,责令改正14家次,当场处罚和立案查处61件,其中列为重大案件4起。办结案件63件,其中警告45家次,罚款37家次,罚款人民币17.42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次,有效地规范了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妥善处理文化旅游投诉举报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稳定。一、2023年工作概况在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支队先后荣获陕西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陕西省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获得陕西省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全体全能二等奖。延安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延安市“文明单位”,延安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延安市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流动红旗”等多项荣誉鼓励。支队党支部被评为全市“五星级党支部”和全市文旅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队工会荣获“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一)在深化执法改革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一是配齐直属大队管理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同城一支队伍”的中央决策,有效发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等作用。二是完成新进3名执法人员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形象;三是完成了办案大厅和谈话问询室的改造建设。执法办案大厅和问询室的建设,对于维护延安革命圣地城市形象尤为重要。四是配齐移动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45部、录音笔3个、移动执法手机终端8部、对讲机10部、暗访设备1台、移动硬盘9个、保密柜2个等装备,使得移动执法装备建设走在全省文旅系统前列。连接远程执法终端。现代化设备在全省率先的应用。五是建设远程监控平台,使网吧、重点景区,书店首先纳入到全省监管平台,解决了监管难、取证难问题。(二)在执法能力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一是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暨案卷评查活动。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近百余人参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合格率100%,优秀率达81%。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执法办案能力。二是深化对口协作交流,组织市县两级执法骨干2次赴湖南张家界、株洲等地开展对口交流活动,学习研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成果经验,进一步提升张家界、延安两地文旅执法水平,实现跨区域、全覆盖执法监管。三是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1221”人才工程。组织全市7名法制审核员赴韩城参加法制审核能力提升培训班,11名执法骨干赴咸阳参加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案骨干培训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办案水平。四是建立市级师资库,选拔推荐14名市级法制审核员,并统计全市参选执法师资人员,经省厅选拔后产生2名省级师资,2名省级预备师资。完成执法证件换、申领工作。共换领执法证件22人,新申领执法证件7人。(三)在强化监管上狠下功夫,持续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全面开展“演出、旅游、新闻出版、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无证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意识形态领域违法行为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清浊行动”线索核查。完成省厅交办的六批问题线索核查,共核查问题线索3类24条,转化案件11起,共罚款2万元。三是稳步推进“扫黄打非”相关工作。突出涉意识形态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先后开展“净网”、“护苗”、出版物市场清查等专项行动,检查新闻出版经营企业792家次,立案查处10件,罚款人民币16000元。下架“耽美”书籍262册,“耽美”类衍生产品48件,立案办理剧本娱乐场所未以显著标识提示不适合未成年人案件4件,罚款10000元。同时,以互联网为主阵地开展网络巡查。开展网络科远程网络检查680家次,旅游科检查208家次。四是全面整治旅游乱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严打“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广告宣传、私自组团带团等违法违规行为,办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1起,罚款5万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1399元。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办理导游未经旅行社许可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件,罚款1千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全面接收红色培训机构市场管理工作,完成28家红色培训机构备案和台账建立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推进红色教育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五是狠抓生产经营安全不放松。在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外,突出节假日执法检查。开展3次安全生产演练活动,科学安排节假日执法巡查工作。向全市各经营场所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六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先后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校园周边环境、出版物市场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联合检查文旅企业60余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40余处,有效发挥行业监管责任。二、存在问题一是执法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大文化”领域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还没有打通,联合执法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高。二是执法能力不足以适应市场需求。在日常工作中,实现监管无缝隙、全覆盖难度较大,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尚处于薄弱环节,个别地方还存在监管盲点。唱吧、火吧、私人影院等新兴衍生业态的出现,加大了执法监管难度。三、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持续做好“清浊行动”线索核查工作,同时将移交线索涉及的经营场所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强化执法检查巡查力度,不断深化“清浊行动”舆论影响和市场成效。二是突出查处涉意识形态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查处毒教材和“耽美”书籍重点工作清理新闻出版市场,把“扫黄打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抓好旅游市场领域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扎实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整治证照不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五是加大对演出市场的执法监管,取缔一批违法违规演出,有力打击低俗、淫秽色情等各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探索并建立演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六是加大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私人影院”“抖音”“快手”等新业态场所的规范管理,采取先备案后办证、逐步规范管理的办法,在维护好圣地营商环境的基础上净化文化市场。七是加快执法阵地建设。继续打造好“圣地文旅卫士”党建品牌,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八是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深化拓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整治“虚粗拖”问题,治衙门做派、兴调查研究,治躺平摆烂、兴敢做善为,深化应用容错纠错机制,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不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九是着力打造一流规范化执法队伍。围绕三项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打造一流规范化执法队伍,争创一批全国、全省重大、优秀和规范性案件,培养一批执法师资和执法办案能手、业务骨干,力争在全省、全国执法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