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管理和服务。技工教学研究与管理,教材发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及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业务咨询等。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1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强 | |
开办资金 | 1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11.46万元 | 359.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机构逐步增加,职业(工种)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向纵深发展。2022年针对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阵地建设薄弱、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紧盯问题导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同比去年,从阵地建设来看,评价机构备案新增4家,其中高技能人才评价基地新增2家。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评价机构备案10家,包含用人单位1家,社会组织8家,可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有3家,其中国有企业1家,为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办类院校2家,分别为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从评价对象看,已从单一的技术工人、农民工,扩展到企业职工和在校学生。从认定职业(工种)来看,已从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电工等几个职业(工种)扩展到汽车修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工智能训练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等110个职业124个工种。(二)进一步加强了我市考评员人员、督导员人员队伍建设。随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稳步推进以及在评价机构备案过程中,发现我市的考评员、督导员严重不足,已无法满足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需求。今年6月份以来,经我中心主动与省中心对接,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在我市成功举办了一期考评员、督导员培训班,共计213人参加了培训,涉及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保育员、快递员等11个职业,此次培训有效的提升了全市考评员、督导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我市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了质量保障。二、取得成效2022年以来我中心按照中、省、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发挥重点企业、院校优势,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稳定和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截止目前我市评价机构共组织认定2891人,获证人数1874人,初级(五级)1151人、中级(四级)404人、高级(三级)268人、技师(二级)24人、高级技师(一级)27人。三、存在问题(一)劳动者对职业资格证书认知度低。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凭证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社会各界对此认识还很不到位。我市技术人员虽然有一定技能,但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的现象,不少从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用人单位招用技术人员时不看证书,不考虑招用人员实际技能是否与岗位所需技能相匹配,完全从实用主义出发,招用人员只要可以干活就行,用人单位对技术人员的招用和管理很不科学。(二)劳动者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可度降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精神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社会化等级认定。水平评价类不再由政府部门承担,主要依托于在我中心完成备案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完成规范的评价后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原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由我中心完成评价后发放的,目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改革,导致劳动者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可度降低。(三)技能人才不被重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缺乏动力。在薪酬、福利待遇上,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比明显偏低,除在我中心完成评价机构备案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未能将技能人才的技术等级与工资福利挂钩,这是长期影响技能人才培育的重要问题。不少企业仍持有落后的人才观,认为只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是人才,注重培养的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不被重视,导致企业在职技术工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率较低。(四)培训补贴政策与职业技能认定关联度不够,学员参评率过低。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关联度不够,存在不对称现象,主要是因为培训补贴政策不均衡所致。培训机构、企业在组织学员或企业职工在完成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后,就可凭培训合格证书申领培训补贴。导致当培训机构和企业在达到申领培训补贴条件时,不愿意再耗费精力和时间成本组织学员或企业职工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进行规范的评价,导致培训合格的学员虽参与了技能培训,具备了一定的理论与技能水平,但得不到规范的认可,不利于我市稳业和促业工作良好有序的发展。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鼓励在延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为我市储备高技能人才贴砖加瓦。(二)持续推进等级认定相关工作。五、下一步打算(一)进一步巩固人社行风建设成果,助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宣传质量,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到“四进两知晓”。组织带领业务人员进企、进校、进机构、进协会,持续开展“看得懂弄的清”政策解读,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政策让更多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知晓,并动员引导企业、院校等机构建立内部评价机构,积极参与备案。同时安排专人第一时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将改革政策让更多群众知晓,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公信力。二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主动做好无缝衔接,对有意向申报备案的机构主动对接,防止事项落空,避免办事机构“来回跑”。对正在备案的机构及时跟进备案进度,了解机构在备案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指导帮助机构完成备案的同时,顺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二)推进人才队伍培育阵地建设,助力我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范的通知》(陕发2022〔14〕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征求延安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市委人才办函2022〔550〕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还不足以满足我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阵地建设,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快备案进度,提升备案质量。一方面做好新机构备案的同时,另一方面拟制定《延安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增设职业(工种)、等级的实施意见》,面向全市运行良好的评价机构开展增加职业(工种)、等级的工作,为我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三)营造重视人才、发掘人才、培育人才的良好氛围。一是为进一步健全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弘扬工匠精神,发掘我市高技能人才,实现多元化培育技能型人才,引导产业技术工人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2023年我中心拟计划会同就业科在全市举办技能大赛,引领各县(市)、区、各行业不断提升技能竞赛规模和质量,推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二是进一步做好获奖选手宣传工作,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助力我市技能人才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培育关键人才、高端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和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提升,2023年我中心将面向全市计划培育高技能人才300人,以企业、院校为主体,主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聚焦、聚力打造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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