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土地整治提供服务。围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等,开展政策和技术研究、资金运作监测研究,推进土地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担有关规划、方案编制;土地征收征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
住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6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耀斌 | |
开办资金 | 431.8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55.49万元 | 709.0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业务类指标完成情况(一)耕地保护支撑持续用力一是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上报成果,建立工作群,落实周统计工作进度,及时组织了省级核查,先后核查共计260余次,累计进行了6轮数据质检复核,确保了成果数据质量。全省成果数据一次性通过国家质检核查,位于全国前列。二是组织专家对县(市、区)报审的174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论证,为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扎实开展征迁技术性服务工作。组织第三方审价机构对西延、西康、西十、康渝高铁等重点项目149处特殊补偿事项进行审价;同时对重点项目沿线各县(区)征迁费用计价工作进行指导,为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做好服务;组织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四是核实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配合厅耕保处核实咸阳等7个市补充耕地项目,涉及新增耕地1267.44公顷;核定3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涉及提升改造面积13270公顷;对安塞、韩城、澄城3个立项条件坡度大于15度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省级论证,所有项目均已完成省厅备案。五是组织完成了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对我省耕地保护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做好增减挂立项技术审查和省级核查工作。结合过渡期政策调整,研究制定了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修订补充省级验收核查实施方案;持续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全年立项评审15个项目(拆旧规模5822亩),省级外业核查17个项目(复垦面积7460亩);协助管制处完成省级增减挂钩政策培训和实地督导工作。(二)支撑生态修复稳步推进一是构建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1+2”体系。在完成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充分考虑省内流域资源禀赋、生态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准识别流域生态问题的基础上,启动编制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陕西段)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在赴北京征询部整治中心,充分研究相关厅局、处室和市(县)意见的前提下,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的送审稿。收集市县和相关厅局资料,完成《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12—2035年)》中期评估报告,印发出版《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研究》一书,下发并指导市县开展《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部整治中心来函对一年来我们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研究等方面贡献的智慧表达感谢。二是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工作。探索运用“遥感影像+数据模型”等技术手段,对十四五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工程33个子工程开展评估工作,初步发现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工作成效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督促属地责任单位及时纠偏。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对财政厅2023-2025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项目踏勘和论证,协助完成了2024年申报入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初审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指导国家9个试点项目完成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实用性村庄规划》及《社会风险评估预案》等编制工作,并全部完成了省级报备,累计完成农用地整理1386.05公顷、建设用地整理82.73公顷、生态保护修复4477.44公顷,新增耕地96.53公顷。配合修复处组织召开了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四是配合省厅完成申报中央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等工作。开展了全民所有制委托代理矿山生态修复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五是做好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担当,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会开到施工现场,助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先后完成2022年至2023年46个土地复垦方案的备案资料的审核。六是坚持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周报告制度。配合厅资金处开展自然资源系统资金监测监管系统管护工作,并组织对西安市山水项目填报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三)开发利用支撑集约有效一是2023年2月份向自然资源部上报了全省园地林地草分等数据成果,数据成果作为全国最早且一次性通过部验收的省份并受到口头表扬。为今年做好全省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提供借鉴,在铜川耀州区、咸阳彬州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为全省乃至部利用司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路径和参考,部利用司在西安组织了全国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研讨会。二是制定陕西省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手册,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省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部署暨技术培训会,通过工作群多期下发园林草地技术问答,编发12期工作简报。2024年1月全面完成全省12个地市及107个县(市、区)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核查、汇总、报部汇交等工作,该项工作受到部利用司来函表扬。三是上半年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技术培训会,完成了2023年度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省级审核汇总报部备案工作。四是组织16个市县开展2023年省级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审核汇总城镇地价监测成果,对接国家端数据库,持续做好省级工作平台的常态化维护。五是指导全省各市县开展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和系统填报,10月份,配合利用处对延安、榆林、咸阳等6市部分临时用地进行现场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地进行整改,不断规范我省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四)其他工作完成情况配合综合处制定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中期监测方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涉陕任务推进情况报告、《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涉及指标任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情况、《陕西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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