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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41
单位名称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房改和住房保障服务。负责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履行住房制度改革职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后期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3号城建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南军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512.28万元 4470.55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扎实推进公租房建设与管理工作。1、争取到位中省专项补贴资金1023万元,全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356户,占年度任务6470户的113.6%,市明珠花园公租房新增分配入住1170户,全面完成了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任务;2、全面完成5个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保障房项目,争取到位资金333万元。丹凤县商镇邑西花园、商南县东畈、山阳县城东佳苑、镇安县滨河家园和丽水佳园廉租房等5个创建项目基本建成,占目标任务的100%;3、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商洛市明珠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19日至20日举行市明珠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公开摇号分配;4、成立住房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共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研判会39场次。今年,全市发现住房领域问题线索509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7件,推动整改506个,办结36件,移交问题线索4件,发现问题数、问题整改率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等各项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圆满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房屋交易网签管理1、2023年,全市中心城区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1992套、27.57万平方米,涉及交易资金20.52亿元。2、正式上线运行《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今年房地产中介机构新增备案5家,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经营2起。3、出台了《商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和《商洛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心城区、丹凤县、山阳县已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全市已监管资金1.5亿余元。全年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41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我局承担的住房保障工作在省、市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圆满通过考核,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综合排名位于全省前列,全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备案业务扎实开展,房屋交易管理日趋规范有序,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存在的问题1、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由于国家将房屋交易收费项目取消后,造成经费无来源,需将经费供养形式由自收自支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2、新网签系统运用不均衡。随着新系统的上线运行,全市大部分县区已进入系统开展业务,但部分县区存在项目少、进展缓慢的情况,导致系统运用不均衡。3、系统联网工作缓慢。根据住建厅工作要求,网签系统需与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但因各种原因,系统联网工作缓慢。四、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上级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我市“十四五”房管房改和住房保障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将党建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市房产管理局各项党建制度落实落地。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提高党建制度的质量水平。2、持续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加强公租房精细化管理。一是以“应保尽保”为目标,持续实行“一网通办”申请审核机制,通过“一卡通”程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二是实施与巡查、视察、审计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复审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或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的,及时予以清理。三是加快公租房资产确权登记,会同财政、不动产登记部门密切配合,容缺办理。3、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加大小区亮化、绿化的规划和建设投入,提升美化小区环境,实现保障对象“住的进、稳得住、有尊严”的目标,2024年计划创建市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3个。创建宜居空间环境,通过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4、强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开展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规范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确保预售资金交易安全,防止开发企业挪用挤占交易资金。强化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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