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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1 09:3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精神病防治的医疗康复、业务指导和社会宣传任务;负责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心理健康咨询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组织机构送治的对社会可能发生危害或无主精神病人的救治;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通远镇北南北四号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王高岩
开办资金
1939.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8.51万元
1777.7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组织部关于张晓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高组发﹝2023﹞28号文件,免去刘秋艳同志区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职务,任命王高岩同志任区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我中心于2023年6月做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心理健康促进,扩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联系教育部门,组织心理科先后走进全区14所中小学,为1230余名师生科普心理健康知识。与陕交院(通远校区)建立医校结合共建单位,被高陵三中聘请为校外辅导员单位,为400余名高校学生提供心理访谈、科普等服务,促进高校、高中学生心理健康。在新兵入伍前提供心理健康体检和役前心理健康教育,确保把合格的适龄青年选送入部队。主动走进医疗机构、武警中队、幼儿园等,开展心理压力调节等科普知识讲座,帮助受众人群缓解心理压力。(二)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提高诊疗的精细化水平。创设“精神卫生大讲堂”,共成功举办7期,参与350余人次。健全行政带班巡查制度。每日行政带班和安全班检查中心安全,并会同病区医护人员巡查病区,协助开展发药的工作,确保安全责任逐级传导、层层压实。四是持续做好回访工作。以高陵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为契机,加强与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对接联系,沟通建立医联体技术帮扶事宜,9月签定协议,10月完成各项准备,11月开始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每月2次来中心查房带教授课,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了中心技术水平提升,让患者和家属更加受益。(三)持续推进精防工作,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区委政法委成立了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出台了救助政策,设立了救助资金,实现发现、报告、诊断、治疗、报销、救助等全流程服务全链条管理。区卫健局牵头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还建立了管理服务协调会。二是强化指导考核。区精防办会同区卫健局疾控科定期不定期前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检查,每季度参加区卫健局基卫科组织的考核。三是精准分析研判。每月印发《高陵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用数据反映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供区卫健局决策提供参考,方便各街道卫生院等掌握情况。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截止2023年11月,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12场次,受众2100余人次;门诊20170人次,住院426人次,业务收入513.95万元,其中门诊182.02万元、住院331.93万元,医保报销2447人次、报销264.05万元;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64人,报告患病率4.47‰、规范管理率91.63%、规范面访率87.23%、规律服药率74.84%、体检率76.39%。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在2023年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加之,待遇不是很好,人才流失较多,受编制和招录人数少限制,特殊专业人才不能及时引进,影响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二是专业技术提升方面,现有医务人员在综合医院参加急诊、心脑血管等相关学科的培训少,在服务患者时,对突发急诊抢救和伴有其他躯体疾病的诊疗处置能力缺乏。三是医疗设备方面,如从原计生服务站调拨的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因售后服务不存在,设备无法进行维修和使用;从湾子中心卫生院调拨的CR设备现不能正常使用且维修成本高。四、下步工作打算争取区卫健局支持,将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环境提升纳入卫健系统大盘子,2024年完成消防设施维修,业务用房修缮装修,营造心理科、精神科等品牌科室文化氛围,创造更加优质温馨舒适的就诊条件。争取经费支持争取上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支持,将发展和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从而为工作更好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深化医联体建设在上级专家定期查房示教培训的基础上,遴选技术骨干去市精神卫生中心深造,扩展医联体建设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加强与区医院、区中医医院等联系,选派人员去急诊科、心内科等进修并邀请内科等相关科室主任等会诊查房带教。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1110419X61012611A5201有效期限:2023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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