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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27
单位名称 延安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固体废物,维护生态环境。医疗垃圾、危险废弃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置。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朝阳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马俊社
开办资金 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按时完成固废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工作。完成了全市317家危废产生单位、67家医疗单位、23家危废经营单位、185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审核工作,向社会发布了我市2022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二)严格实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目前全市已建成危废持证经营单位31家,其中污油泥处置企业11家,2023年污油泥产生量32.26万吨(处置能力122.5万吨/年),产生沾染物0.75万吨。全市共有泥浆、岩屑、返排液处置企业29家,泥浆、岩屑设计总库容2468万方,返排液设计处理能力395万吨/年。产生钻井岩屑181.56万吨、钻井废水222.58(其中石油67.8万吨、天然气154.78万吨)。废机油、铅蓄电池目前收集能力为27.77万吨/年(含油沾染物4.2万吨/年),产生废机油420.49吨。医疗废物处置企业5家,处置能力15775吨/年(2家未运行),接收处置1399.43吨。填领跨省转移联单78份,跨省移出量1362.61吨。(三)有序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市固管系统运行以来,不断优化系统运行,增加了市级审核功能,严把企业注册和转移计划审核关。审核管理计划540条(次)、运输车辆3350车(次)。目前系统注册企业398家,联网车辆2457辆,联网视频监控856个。全市一般固废联单办结数量13.8万份,通过系统转移废渣废液489.11万吨。为进一步提升固废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固废经营处置能力及建设情况,对全市59家危废及一般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四)积极开展新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各分局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省厅新污染治理培训班,督促各县认真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等,认真筛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涉及化学物质和行业,建立初筛清单,详细调查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填报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各县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目前确定调查对象14家企业,已全部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系统填报,并完成市县两级审核。(五)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认真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督促床位达到19张以上或年产生量1吨(含)以上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通过固废系统申报,实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要求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人员培训和指导,大力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每月定期向省厅报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按照省厅《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延安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共抽查98家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各分局对辖区内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将自查排名通报情况及核查总结上报市局。(七)开展“零星固废”专项整治。年初制定了《延安市“零星固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排零星固废来源、产生量、流向等情况,规范微型企业、零星固废管理,严厉打击私自收处零星固废和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八)按季调度全市固废产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全市固废信息,及时监控异常数据,进一步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九)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中心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和方案部署我中心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202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方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通知》以及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全单位上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平。二、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企业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产废企业建立清洁生产制度,及时登记、申报产废信息,规范管理、转移、贮存固废和危废。(二)固废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企业循环生产意识增强,煤矸石发电、煤泥制砖等项目增加,农膜回收利用、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运,建筑垃圾交通道路回填利用,既实现了固废减量目标,也给企业带来可观经济效益。(三)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不断规范,有效杜绝二次污染,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三、存在问题:(一)企业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不强。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对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清、申报登记漏报、危险废物标识标志设置不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大,部分企业的一些领导人环保意识淡薄,企业的环境安全教育不足,危险废物应急演练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体现出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层面不高,观念淡泊,思想不重视,对于部分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落实、执行存在偏差。(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难题还需进一步突破。目前污油泥热解后尾渣利用渠道不畅,贮存量大,仅少量用于制砖,天然气开发企业产生的压裂返排液经第三方企业处理后的废水去向不畅。煤炭开采洗选、电力、化工等行业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低,供大于求,大部分得不到有效处置。(三)零星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目前我市部分小汽修店等社会源产废单位,分布零散,店面小,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将废机油私下买卖、交给废品收购站等现象。存在产废单位将零星固废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转运、处置等严重违法行为。四、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明确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源头管控,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行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转包、分包、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二)不断探索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引进“少填埋、多利用”先进技术的项目落地,鼓励利用煤矸石发电、制砖,在煤炭行业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持续帮助企业找出路,探索多渠道利用压裂返排液废水,将处置后的压裂返排液用于油气钻井作业或者钻井泥浆、压裂液配置,用做制砖用水、洗煤或者依托采油厂回注井进行回注。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提升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三)持续开展“零星固废”专项整治。根据《延安市“零星固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持续开展“零星固废”专项整治,扩大范围,延伸到乡镇,下一步与市场监管、商务、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动,开展机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零星固废来源、产生量、流向等情况,加强机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丰富系统内容,增强系统功能,优化系统应用,细化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模式,拓宽纳入范围,实行电子标签,规范源头管理。2024年起,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通过国家固废系统生成并领取危险废物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按国家要求,建立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对接的电子管理台账。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信息化措施。对其他固体废物,逐步有序纳入系统管理,形成信息化、常态化监管模式,实现产废、运输、处置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并与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二)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原则,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覆盖全面。结合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强化评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落实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要求,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新发布实施相关法规标准等情况。(三)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组织各分局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省厅新污染治理培训班,督促各县认真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等,认真筛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涉及化学物质和行业,建立初筛清单,详细调查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填报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各县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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