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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4-01 14:53
单位名称 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采集野生动物管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运输管理、野生动物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住所 彬州市北大街44号
法定代表人 徐建辉
开办资金 12.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彬州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7万元 3.13万元
网上名称 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开展业务活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制定了我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坚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告,坚持对全市河流湿地、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乡镇林区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查,做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每周不少于两次。2、整理和完善2023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湿地恢复保护等林长制内业考核资料。3、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十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有:(1)在镇(街道)、社区(村)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培训,进行2022版最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最新的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讲解,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陕西省林业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册。(2)与镇(街道)签订野生动物保护目标责任书。(3)在广场、集市、饭店、市场旅游景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品抽纸、纸杯及各类宣传画册、并发出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群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摒弃不良饮食习惯,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4)利用网络、微信、抖音、张贴公告、发放倡议书、组装宣传车等多种有效途径,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我站开展第十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彬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布。(5)为我市十名群众积极救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雕鸮、燕隼、红腹锦鸡等,省重点陆生保护野生动物狍、麂等,发放荣誉证书,以资鼓励。(6)结合“爱鸟周”和第23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站组织职工在开元广场、新区广场结合“清风行动”,联合政法、环保部门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执法宣传活动、发布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倡议、观看生物多样性环保科普图片、宣传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成果和意义,展示生物多样性的魅力,并发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倡议书。(7)邀请彬州市电视台对我市泾河流域彬州市千狮桥至下沟煤矿区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鹳、白琵鹭等候鸟迁徙及在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4、开展野生动物救助20次20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1只、豹猫1只、红腹锦鸡2只、燕隼1只、雕鸮(猫头鹰)8只,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花面狸(果子狸)3只、狍1只、麂子1只、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鹌鹑1只、四声杜鹃1只。5、在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重点林区及其他乡镇林区安装红外相机16台,实时监测我市野生动物资源。截止10月1日前,监测到;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红腹锦鸡;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野生狍子;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中国豪猪(豪猪更名)等陆生野生动物。6、聘请杨凌独角仙技术公司完成我市外来入侵物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外业调查和标本制作等工作。7、完成了“2022年度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完成了两个中央项目和一个省级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8、3月31日我站获得咸阳市林业局颁发的2022年度“优秀生态卫士班组”荣誉奖牌。9、坚持集中打击整治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联合公安局、市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彬州市2023年“清风行动”工作。10、扎实开展国家确定的12种专项拯救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野生动植物危害防控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坚持重点林区西庙头林场的日常巡护监测,并与7月4日邀请省动物研究所专家研讨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在我市西庙头林场的分布情况。(二)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大力宣传,在今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期间,我站组织干部职工在市内主要街道和乡镇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宣传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悬挂大幅宣传标语10幅,发放以“关注湿地、爱护湿地、保护湿地”和“湿地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单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次。使全市广大群众认识湿地,了解怎样保护湿地和利用湿地。2、配合省设计院完成我市2023年“林、草、湿”样地外业调查任务,调查监测共涉及森林样地6个、草原样地4个、湿地样地1个。三、存在的问题(一)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存在问题1、财政只拨付人员工资,没有日常保护管理经费,只能靠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保护工作开展难度大。2、管理人员知识业务水平良莠不齐,须加强培训学习。职工学习不够深入,个别同志思想消极,不思进取,不能遵守站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3、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手段相对落后,监管难度大,难以适应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市目前没有建立野生动物检测中心、专业人员缺乏,无能力对野生动物病原体进行检测。4、各部门之间协作不够,保护野生动物覆盖度较低。(二)湿地保护工作存在问题湿地如此重要,而现在湿地仍然面临着多种威胁: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滩涂开垦、环境污染、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导致我们宝贵的湿地面积仍然在减少,功能在下降。其主要因素有:1、没有准确揭示湿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是生态效益。2、湿地的权属不清:管理湿地的部门多,是我国湿地工作的一大显著特点。3、湿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产权和边界不清晰,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向湿地索取效益。四、改进的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2、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3、加强疫情监测,有效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4、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长期坚持在我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宣传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食野生的决议、《森林法》,定期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彩页、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用品等,使我市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知晓率达到95%以上。2、认真搞好野生动物防控工作和疫源疫病,在全市各集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监测、检查各集镇鸟类市场和收购点;对违法收购野生动物和鸟类的不法分子予以惩处。并利用科技宣传月、“二月二”湿地宣传日、“三月三”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4月11日至17日“爱鸟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源疫病危险性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教育群众不要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加强安全防范工作。3、长期坚持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风行动),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市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4、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继续开展对我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进行普查。5、积极向已试点的市县学习,建立起我市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和处理机制。6、积极探索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的新方法,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增加项目的上报与包装。7、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建立我市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完善各项救护措施。8、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对我市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一次物种清查。9、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宣传教育和立法建设,除国家立法保护湿地外,各地也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成立湿地保护的协调;管理机构,制定湿地整治规划大纲,确定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湿地的法规,使湿地保护工作有发可依、依法办事。10、派出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外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的成功经验。总之,我站今年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远远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更加努力,完善各种保护措施和机构,使各项工作更进一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被彬州市林业局评为良好单位称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