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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15
单位名称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研究。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研究;污染防治技术、工艺、设备研究开发、示范推广;环境和健康专项研究;生物多样性研究、生态保护研究和农村环保研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及相关环境监测分析工作;工业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吴金文
开办资金 10795.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795万元 6723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如实登记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每年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按规定变更登记相关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攻坚克难,全力提升重点领域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精心筹划,全力推进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抽调60余名院内业务骨干,组建院黄河流域工作组,在黄河九省区乃至全国开创了一类事业单位自行承担调查评价任务的先例,高标准完成了矿山(图斑)污染状况的现场查勘访谈、布点采样、分析测试和综合评价的全部调查评价任务,工作进度和质量始终位于沿黄九省前列。二是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编制《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配合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配合完成宝鸡市、商洛市和铜川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评审,扎实做好岚皋县、石泉县、米脂县等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技术支撑。三是有力支撑白河县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编制《矿山废弃矿硐治理生态环境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全面启动白河县硫铁矿区主要污染物背景值调查与评估。在安康市成功承办全国第一次“矿山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畅叙矿山治理经验,共谋流域长久保护,推动白河县硫铁矿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和汉丹江流域“举一反三”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思路,建立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技术体系,开展季度全省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专项工作。积极打通国控、省控断面和企业在线监控系统数据通道,建立了“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的水环境形势专项分析体系,编制全省水环境状况月度分析报告,有力助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二、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力支撑打好蓝天保卫战。组建专班,全力支撑省专项行动。深入落实“75311”指挥调度机制,建立了全省“精准预测~精准会商~精准调度~精准核查~精准计算~精准管控”的科技支撑闭环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支撑项目。组织编制关中地区大气污染基准年排放清单,建设集大气污染“预测~研判~管控~评估”于一体的管控调度系统,研究开发基于电力数据的大气污染治理管控调度系统。大气专班联合省监测站,气象台和省专项办,坚持每日会商研判,形成200多份会商研判意见。联合省大气专项办和业内专家赴关中各市区和汉中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科技支撑工作调研,帮助地市找准问题,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秋冬季攻坚管控,推动关中地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系统谋划能力提升项目,紧盯关中大气污染问题,聚焦关中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来源分析、臭氧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分析研究、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气象支撑服务平台建设等关键问题,统筹谋划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加快构建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监管、科学评估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助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有力支撑打好碧水保卫战。修改完善《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陕西省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西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持续开展陕西省黄河流域重点河湖库健康调查与评估,为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北洛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示范工程结题验收,依托信息化模式,精心打造全国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示范。三是持续支撑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工作,推进黄河流域(陕西段)土壤-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地下水国考点位“十四五”水质考核目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评估。四是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配合省厅积极申报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研究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加快推进西北技术中心筹建工作。指导西安、咸阳、神木三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研究。开展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编制《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积极推进我省《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履约进程,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工作。三、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完成2021年度非纳入配额管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复查。积极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编制《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帮扶指导安康市、延安市做好生态环境部低碳城市试点进展评审工作,持续开展排污权交易核定。二是加快研究开发“碳惠三秦”平台。编制完成《陕西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陕西省碳普惠平台建设,完成碳普惠小程序系统建设,开展碳普惠平台宣传运营策划和方法学研究。主动对接联系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积极争取碳普惠培训资金捐赠,推动碳普惠减碳项目纳入CCER可性研究性,拓展低碳工作技术和资金渠道。三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发展。坚持“评审与指导相结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完成榆林高新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园区。四是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环保为民”的理念,深化司法鉴定机制研究,优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为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公检法等部门和企业、群众提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咨询,为我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技术保障。持续强化实验室分析测试质量管理和能力提升,全面服务生态环境科技研究。四、深化科技服务,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结合“三个年”活动,坚持以环境科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加强污染治理精准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协助完成各市(区)及厅直单位申报2023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审、修改完善及复审工作。二是积极助企纾难解困,主动靠前服务,精准指导帮扶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赴相关企业开展大气绩效评级现场预审帮扶和专家评审,科学指导企业开展绩效升级;高质量完成年度第一批包括保障类企业、保障类工程在内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审核,让更多企业享受环保政策红利。三是协助建立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团队成效评估机制,编制《陕西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支持。全力支持咸阳、延安、榆林三市推进黄河流域“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四是编制《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手册,助力开展2023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调查,强化管理服务支撑。协助制定出台《陕西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指导地方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示范。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评审,协助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指南》《陕西省石油开采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技术审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六是邀请知名专家,来院就大气领域科技研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支撑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接待省委编办、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生态环境科技中心等单位来院调研座谈。院领导和各所室人员先后赴省外调研、培训,参加研讨交流会等。通过内培外训、调研交流,进一步促进我院环境学科建设,推动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持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荣获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