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榆阳区>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44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与归集辖区内“八大员”等几类社会特殊群体工龄补助的发放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就业培训
住所 榆阳区金沙北路公共就业与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毕东
开办资金 4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79万元 66.7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三个年”工作要求,抓主业扛主责、抓重点创亮点、抓创新促提升,全方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质量、增实效。截止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464户单位22716人,其中在职18121人,退休4595人。全区4560名退休人员已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待遇入卡率达99.24%。各类人员跨险种转移接续3931人。基金共收入4.65亿元,基金支出4.7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参保21.43万人,其中参保缴费14.91万人,领取待遇6.52万人,年度新增2867人,社保卡入卡率98.61%。截止年末,基金支出1.58亿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57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154.67万元,转移支出41.8万元,丧葬费补助197万元,其它2.86万元;累计基金结余6.94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6.88亿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收入4949.55万元,利息收入696.46万元,结余4.56亿元。八大员收入694万元,支出678.42万元,追回1.14万元,结余-1.85万元。本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完成二次上调,由2022年的185元/人/月增长为193元/人/月,目前人均养老金为220.96元。两次调待共惠及全区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64164人,共调整金额205余万元。一、坚持全面从严、固本强基,自身建设成效显著。(一)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始终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班子领学、支部书记讲学、党员干部研学、专题教育深学,线上线下共学以及开展微党课等形式,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本年度组织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4次,专题测试和专题研讨各1次,交流发言6人;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股围绕“深化责任意识,升华为民情怀”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发言23人;组织业务政策等其他集中学习20余次,领导班子讲党课9次,开展“学党章、知党史”微党课20期;印发《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施细则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问答150余册。(二)支部管理从严从实。坚持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为根本,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力夯实党建基础。年内完成支部换届和党建阵地改造工作,制定“三类五星”党员积分管理细则,对支部所有党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程序,制定了《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培养积极分子4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转移清理党员10名,本年度累计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8次,党员日活动和党员进社区17次。(三)队伍活力持续迸发。根据省级养老保险经办关于“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优化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单独设立党建室、创建办、财务室、机关/居民稽核股,合并基金股设立基金主管,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完成同一岗位5年以上人员刚性轮岗,共调整32人,同时强化AB岗补位协作,确保中心工作联系顺畅、保障高效。二、坚持围绕中心、着眼全局,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社保帮扶协调推进。一是对残疾人、低保、特困、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继续实施100元代缴,本年度共计代缴6129人,代缴金额61.29万元。二是引导社会各界向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为残疾人、低保、特困、监测户等群体进行缴费补助。截止目前,已有9个村委会为3800人代缴保费114万元;区残联和区慈善基金会为全区残疾人通过互联网募捐资金,并由区残联补足募集后资金缺口,按3000元缴费档次为残疾人补足保费。三是加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4月份,向组织部申请了5万元资金封闭村委会走廊,并对外墙进行了真石漆处理;同上盐湾政府协调资金9.3万元,修复磁窑滩水毁小川河河道护墙20米;5月份,对接财政局“一事一议”项目,启动刘山村绕村亮化工程,村组安装路灯120个,解决村民夜间出行困难问题,完成刘山村吴庄组到杜家梁通村1.8公里道路硬化;在“832”扶贫网上购买7370元的扶贫产品。经办服务规范有序。一是整合“零次跑”和省级“不见面”经办模式,基本实现经办业务全程网办。实行“受理结果定期告知、审核结果即时告知”,并按我省一网通办要求,在死亡申报、暂停缴费、信息变更等业务环节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本年全程网办各类业务2882例。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非统筹待遇资金规范运行,全面推行社保卡发放。本年已与区财政协调提前安排本年度专项代发资金4000万元,目前已代发各类非统筹待遇2916.56万元。三是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未申领台账,并及时更新台账跟踪解决;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标补发和正常发放工作,确保做到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少一分。四是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培训范围覆盖全区31乡镇、办事处,共计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652人次。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督促指导,将待遇领取人员核查比对量化,本年度对各乡镇、办事处实现100%督查,对村、社区检查指导比例达到30%,对待遇领取人员抽查比例达到2%。便民举措高效落实。一是推行“看懂算清”适老化服务。重点优化新退人员各类待遇领取和资格认证的经办服务措施,对参保单位实行按月电话督促申报,对退休人员实行一单告知,并利用易信通短信平台扩大定期提示服务范围,本年度已向退休人员发送服务短信1379条,提供2例上门认证服务和1例异地协助认证服务。二是推出“社银互通,用卡无忧”新模式。直接利用银行领卡激活数据,为参保群众在系统做账号变更,实现社保卡更换零次跑;本年度办理上门送卡、办理激活业务23人。三是推行跨区域跨部门协办服务。城乡居民业务已与内蒙、山西等地10多家经办机构对接沟通,为来榆群众提供协办代办服务,本年共计跨区协办4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定期合署办公,全年集中完成企业缴费经历人员、合同制工人和退役军人转移接续1915例。三、存在问题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刑后待遇处理政策和抚恤金配套政策不健全,经办系统功能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2.无系统的业务、财务培训,缺少政策解答和特殊问题处理途径,基层困难无法自行解决。3.对疑点数据核查口径与处置程序应进行统一规范,否则基层经办机构存在经办风险。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抓好支部建设。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着力加强支部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和政治能力教育,切实把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人社局各项部署落实落细。强化党员动态管理,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2024年度拟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人。二是抓实担当作为。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看懂算清”适老化服务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收尾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安置人员转续“一事一办”。坚持“应参尽参,应发尽发”原则,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封存、暂停、未支付等问题人员台账化管理和集体补助工作推动。持续推进“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强化“长缴长得、多缴多得”惠民政策宣传,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三是抓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稽核监督防控体系,发挥稽核内控、对外监督、部门数据共享的立体防控作用。定期核对清理僵尸账号,确保“门户”安全;强化警示教育,让警钟常鸣;探索改进资格认证方式、完善认证制度、建立申领养老金追回及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基金流失。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本年度先后获得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联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榆阳区人社系统辩论赛季军。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