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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3-18 11:38
单位名称 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市文物广电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行政检查与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7楼西
法定代表人 王彦峰
开办资金 21.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73万元 29.0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市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专项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开展违规倒卖售卖景区门票专项整治。和公安局、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倒卖售卖景区门票专项整治的通知》,由我局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从年前开始至5月31日,重点整治高A级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票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旅行社通过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销售门票配额的问题,以及未经授权的公司或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恶意抢票,人为制造门票稀缺,抢票后加价销售等问题。春节期间,全市对辖区内景区,特别是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加强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运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假日执法。假日期间,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文旅市场问题发现处置能力、加大演出和艺术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查文旅市场违规经营活动、加大网络文化市场内容执法力度。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427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场所181家次,零投诉。清明节期间,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72家次,零投诉。劳动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假日执法人员808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273家次,收到投诉17件,办结16件,转办1件。端午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假日执法人员376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134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巡查11家次,零投诉。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全年持续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2023”专项行动;积极开展2023年第一、二、三、四批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的查堵清缴。第一开展春节前“扫黄打非”专项执法。1月16日至17日,市支队对榆林市高新区部分书店、影院、网吧、娱乐场所等开展春节假期前“扫黄打非”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第二开展“护苗2023”专项行动、“清风行动”。5月16至29日,全市开展了“清风行动”。5至11月,全市紧盯开学季、“六一”国际儿童节、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网上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组织集中清查,重点查处制作贩卖“圣经童书”、耽美、LGBT主题非法出版物、非法儿童绘本和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等行为;集中清理全面梳理涉未成年人网络应用和网站平台,及时发现、处置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3月市支队抽调3名同志配合市创文办,对榆阳、横山、高新区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创文专项督查。第三开展网上制售涉政有害电子出版物专项整治。5至11月,全市开展网上制售涉政有害电子出版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出版物不法分子,坚决打掉制售网络。第四开展地下印制邪教宗教类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和涉疆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专项整治。6至8月,全市严厉查处未经审核承印宗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等违法违规活动和涉疆等民族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第五开展涉未成年人淫秽制品专项整治。6至9月,全市开展涉未成年人淫秽制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平台等。开展“清浊行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3月至11月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浊行动”,文化市场方面重点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表演市场、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违规经营行为,旅游市场方面重点加强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监管、加大对低价游的检查力度,同时围绕旅游包车管理、防汛备汛、火灾防控、食品安全、景区及周边客流控制、演出活动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做好2023年度全省文旅市场“清浊行动”第二批线索核查。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住建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不断规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市场秩序。按照省厅要求,全市积极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场所是否按要求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备案、是否建立内容自审制度、所使用的剧本或者主题是否设置适龄提醒、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等情况。同时,加强剧本娱乐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转发省厅制作的动漫宣传视频。截止目前,全市共摸排剧本娱乐场所6家,其中榆阳区5家、神木市1家,摸排过程中按要求整改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问题3个,现已完成登记备案6家。开展文物广电执法。采取“双随机”、日常检查的形式,对高新区影城、各县区文物场所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4名,检查经营单位198次。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转发文旅部《关于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提高工作认识,及时掌握大型演出活动信息,做好事前约谈提示,严格演出票务管理。同时,加强现场执法,严查为“黄牛”倒卖大型演出活动门票提供支持的网络平台,重点核查相关网络服务平台是否具备包含演出票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否履行了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的义务,是否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规范经营秩序,加强舆情监测。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度,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915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967家次,责令改正48家次,当场处罚12家次,立案调查46件,办结案件56件,警告38家次,罚款29家次,罚款金额532800元;其中市支队查办案件4件。全年累计向群众发放知识“扫黄打非”相关法律法规类资料9000余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自2018年至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市文化旅游文物领域共接收“三书一函”21条,其中,公安部门提示函3份,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检察部门检察建议书17份。内容涵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方面、娱乐场所监管方面、冒充记者涉嫌敲诈勒索的问题、文物保护方面、剧本杀和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监管方面。目前,已回复21条,整改21条。按照市委编办要求,配合局机关组织力量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原有行政权力398项,按照划入、划出、取消、下放县市区、合并、规范等实际情况,第一批梳理出确定需保留的251个事项,已按时完成申报表、汇总表,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发布。一年来通过全方位立体监管手段,有效的净化了各类市场环境,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发展;创新手段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意识形态管理,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加大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守土有责,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为榆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文化执法人应有的贡献。存在的问题1.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文旅部门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安全监管界限、协调机制和责任划分不明确。2.执法力量不足。支队机构性质未明确,无法进行空编人员招考,23名干部待分流,无驻队执法车辆。九、整改措施1、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2、2024年制定良好督查检查协调制度,形成良好的督查联动机制。十、2024年工作计划1.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推进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3.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4.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5.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6.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